1、合同及其相关条款有效情形下转让方的法律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就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所达成的相关保证条款及其相应法律责任条款通常是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效力。此时出让方承担的是目标公司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属于合同之债。当发生质量问题和权利追索事实的,受让方的合同利益、预期收益以及原由财产因此受到损失的,出让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但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合同被撤销后双方的法律责任
当股权转让合同因显失公平而被撤销,那么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就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所达成的相关保证条款及其相应法律责任条款则自然归于无效 。此时则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来处理,即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