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源 霍翠玲 京法网事
“爸,这房子我和大山离婚前他就过户到我名下了,现在他人没了,这房子不能算遗产。再说,小树是您的亲孙子,现在我一个人带着他过日子,已经很难了。”
“你确实不容易。但芳芳你看,小树奶奶去世得早,现在我唯一的儿子大山也走了。当时我东凑西凑几十万给你们买房用,如今你总不好看着我一个孤老头儿人财两空吧。”
芳芳和她的前公公张老汉在法庭上各说各话,争执不下。与案件有关的、无关的,十几年的家长里短、恩恩怨怨,他们一股脑儿地和盘托出,“你出一言我必还一语”,似乎连根针都插不进去。
我没有打断他们,认真倾听着他们陈述的一字一句。因为我知道,对于有的当事人而言,法庭是可以毫无顾忌地说出真实遭遇、真心话语的唯一场所,情辞激烈的背后,尽是他们“难与外人道”的伤悲。
就比如当下这个案子。
15年前,芳芳与大山结婚,公公张老汉几乎倾囊而出给小两口付了房子首付,房产证上是大山的名字。小两口婚后一年就有了儿子小树,张老汉当了爷爷,一家人其乐融融。
小树刚出生那几年哭哭闹闹,还总是生病,大山工作很忙,芳芳照顾家照顾孩子很是辛苦。大山体恤妻子不易,就把房子过户到芳芳一个人名下,让芳芳心安。但几年后,两人隔阂日增,感情渐淡,婚姻解体。芳芳和大山和平分手的时候,约定儿子小树由芳芳抚养,双方对财产没有任何争议。
“明天和意外不一定哪个先来”,小树12岁那年,大山不幸去世了。张老汉老年丧子,小树幼年丧父。虽然已经离婚,但对于大山的离去,芳芳数不清到底流了多少眼泪。
年逾古稀的张老汉,退休金不高,儿子这一走,感觉没了主心骨。他知道芳芳一个人带孩子不容易,可想着手里多攥着点儿钱总归是多一重保障,又想着当年给小两口买房的时候自己也算是不遗余力,就把芳芳起诉到法院,要求将这套房子作为儿子的遗产,分配相应的份额。张老汉心里觉得“和前儿媳争儿子的遗产”不是什么好事儿,尽管他十分苦闷,但这件事他没有对任何人讲过。
收到起诉状时,芳芳很是吃惊,倍感无奈,还有一些生气。工作焦头烂额,孩子要“小升初”,前夫去世,自己还被前公公给告了。除了在孩子睡着后一个人长夜痛哭,芳芳没有其他释放方式。
法庭上,芳芳和张老汉说完想说的所有话后,双双陷入沉默。这时,我开始尝试打破僵局。
双方争执不下时,我的头脑一直在高速运转,一边认真倾听张老汉和芳芳的陈述、一边快速记下案件事实要点、并努力思考着这起纠纷的最优解。我从来不希望对簿公堂的双方当事人在官司了结、走出法院后形同陌路,所以我总是想尽办法帮助他们寻找那个“最优解”。
我心想,芳芳和张老汉原本没有血缘关系、现在也没了亲属关系,但他们之间还有着小树这个血脉与情感的连结点,张老汉内心其实是很渴望日后与孙子小树和前儿媳芳芳继续走动的,芳芳肯定也希望儿子小树能够一直得到爷爷的关爱。
我分别站在双方的立场“掰开了、揉碎了”释法析理,讲法理、更讲情理。
张老汉的工作很快就做通了,他说更希望今后过年过节芳芳还能带着孙子小树来看看自己。他愿意降低诉讼请求金额,让芳芳补偿给自己10万元。芳芳同意带着小树常去看望爷爷,还同意假期让小树陪爷爷住几天,但是起初并不同意补偿。
“咱们站在小树的角度想一想,爷爷和妈妈打官司,孩子希望这个案子有怎样的结局?”听到我的这句话,芳芳的眼泪夺眶而出。
她说,不想让孩子觉得家人之间有了矛盾就会走向陌路,更不想让孩子觉得金钱的价值高过感情。她想让孩子知道,爸爸妈妈虽然离婚了但情义依旧;虽然爸爸去世了,但妈妈还会努力维系他和爷爷之间的亲缘情感。
案件最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了。我问张老汉:“大爷,您觉得咱们这个案子这样处理怎么样?”
“圆满。”张老汉脱口而出。历经人世间那么多艰辛,75岁的张老汉道出了“圆满”。
三尺法台之上,我们看到过太多悲欢离合,深知人间难有“圆满”。但是我和我的同事们仍然会“如我在诉”地去追求每一个案件终章的“圆满”,因为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真实而具体的伤悲。我们愿意竭尽全力实质性化解每一起纠纷,用饱含真挚和尊重的司法正能量,去看见、去治愈、去抚慰那每一份真实而具体的伤悲。
来源:北京二中院 文字由朱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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