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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公民代理类案监督案

日期:2023-09-27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1.涉公民代理类案监督案

【关键词】

公民代理 社会治理 类案检察建议

【类案问题】

2021年1月,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依托“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对柯桥区法院历年来的民事裁判文书进行文本解构,通过提取每份裁判文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关信息,筛选出涉公民代理的案件,再以相关公民代理人的姓名为关键词,针对性检索出每个公民代理人代理的民事案件,发现2008年至2020年期间,有24人在柯桥区法院以公民代理人身份接受委托代理了2065件民事案件。随后,柯桥区检察院对2015年至2020年的案件进行抽样分析,共抽取了130件案件进行逐案评查。

经评查发现,公民代理案件分别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案件,存在未向法院提交或未规范提交可以证明代理人与当事人系近亲属关系的书面证明材料,由非近亲属担任公民代理人的问题。二是当事人的工作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案件,存在未向法院提交或未规范提交证明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伪造劳动合同规避法院审查的问题。三是有关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案件,存在无推荐材料或未向法院提交规范的推荐材料、推荐主体不适格,伪造当事人与代理人系同事关系等问题。同时,经对比审查三类公民代理案件,发现柯桥区法院未按照浙江省高级法院、浙江省司法厅《关于依法规范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公民代理的若干规定》出具《准予担任诉讼代理人决定书》,对公民代理人提交的材料审查不规范不统一及公民代理人职业化倾向明显等共性问题。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1年3月,柯桥区检察院向柯桥区法院制发绍柯检民违建〔2021〕33062100001号检察建议,并同步抄送柯桥区司法局和柯桥区律师协会。建议内容为:一是进一步加强审查意识,引导审判人员将公民代理实质审查的理念落实到具体案件中,建议将公民代理审查纳入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组成指标。二是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公民代理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议落实公民代理人和当事人告知制度,确保当事人了解公民代理的范围、无偿性原则及违规公民代理的法律风险。加强公民代理审查机制,制定审查标准和审查要求,制作公民代理提交材料手册,规范三类公民代理中的材料提交。落实公民代理人备案制度,对案件中涉及公民代理的代理人做到“一案一备案”,对代理人的信息、公民代理类型、证明材料信息等逐一登记,确保代理信息可备查。三是进一步加强违规公民代理治理中的跨部门联动,发挥部门协同效应。建议联合司法局、律师协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违规公民代理人“黑名单”制度,将办案中发现的违规公民代理人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强司法机关联合普法宣传,利用协同效应提升普法宣传质效。联合多部门完善法律援助、支持起诉等司法保障机制。

2021年4月,柯桥区法院函复柯桥区检察院,认为检察建议对规范公民代理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予以充分采纳,已经制作《公民代理法律指引手册》向立案的当事人进行发放,包括《公民代理六问》《公民代理推荐函》《受委托人在诉讼中不收取任何报酬承诺书》。同时,该院也制作了《公民代理审查指引手册》,组织审判人员专题学习,明确了公民代理审查的责任部门和审查要点,同时明确落实公民代理备案制度和建立违规公民代理人“黑名单”制度。

2021年5月,柯桥区司法局函复柯桥区检察院,表示该局已根据检察建议开展了公民代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充分调研,摸排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尤其是以公民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行为;二是以“律动纺都”品牌为引领,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引导当事人选择合法代理,并征集违法违规线索;三是部门联动,联合区卫健委、区总工会等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保障正规服务触手可及。

【典型意义】

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公民代理的范围和条件,但司法实践中存在公民代理人审查资质不规范等问题,部分地区甚至出现公民代理职业化等异化现象。违规公民代理人因缺乏约束,多以获取个人经济利益最大化为行为主旨,易滋生虚假诉讼、违规信访等行为,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司法秩序。检察机关以违规公民代理的表象为切入点,对公民代理案件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整体监督,发现了个案审查时难以发现的公民代理的共性问题,向法院提出了加强公民代理审查的具体建议,促进法院出台了公民代理审查的审查细则,通过加强审查来防范违规公民代理。同时,该院以违规公民代理的根源治理为重点,在检察建议中贯穿社会治理的理念,将检察建议抄送司法行政、律师协会等部门机构,推动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公民代理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社会协同治理,有效规范了违规公民代理现象,促进社会法律服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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