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什么你在法庭上像孙子一样?
文源程序辩护,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律师,你在法庭上像孙子一样
有人说,怎么有时候看见你在法庭上像孙子一样,乖乖的不怎么发言?当事人花钱请你,太亏了!
我说,孙子兵法有云: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再次伐兵,其下伐城。最好的辩护方法是采用谋略,不需要费一兵一卒能够实现辩护目的。
被问:你都没有怎么发言,当事人花钱请你,意义何在?
我说:通过阅卷会见沟通,充分了解案情,知道这个案件定罪无法避免,所以就在量刑方面考虑,已经找到量刑部分的辩点,并已于庭前跟公诉人和审判长做了充分的沟通,就定罪量刑部分达成一致意见,也见证了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上慷慨激昂发表意见,无非就是做做样子,有必要吗?实质性辩护,关键性辩护都提前到开庭之前,甚至在审查起诉阶段。
被问:总觉得你在庭上发言极少,当事人花这个律师费不值!
我说:当事人的目的是什么?我在审查起诉阶段,仅阅卷笔录就制作了一百多页,制作了清晰的辩护思维导图,并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给检察官,与检察官在定罪量刑方面达成一致,当事人对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十分满意,所以签署了具结书。我反问下,当事人花钱请律师,是为了实现他的利益最大化,还是让律师在法庭上慷慨激昂发表意见?比如,对于受贿70万,有自首退赃情节,最轻可以判多久?同时期一些判例是三年有期徒刑。这个案件,我找到询问证人,讯问被告人的一些笔录存在一些问题,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并扣除部分数额,但仍有40几万,检察院建议判处2年6个月。
被问:那不是应该的吗?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我说:可以,不是应当。20万就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即便数额少了30万,仍属于三年以上刑期。假如我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慷慨激昂提出那些问题,万一惹毛公诉人,撤回具结书,即便有自首情节,20万元就是3年,这个是地板刑。因为有自首,可以低于法定地板刑,但那是可以,不是应当。所以,假如检察院建议量刑为法定地板刑3年有期徒刑,法院会不会支持呢?律师倒是慷慨激昂发表意见,赢得阵阵欢呼。但是,落到实处,也许当事人会被多关6个月。
那人似懂非懂,说,反正你在法庭上没有发挥,我认为当事人花那么多钱不值。
我不由得深思:到底当事人花钱请律师,是让律师在法庭上好好表现,还是为当事人赢得利益最大化?律师在法庭上洋洋洒洒发挥,目的是什么?
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改革,不就是为了让庭审更加激烈,更加具有对抗性吗?假如不对抗,这样的庭审有意义吗?
我说,在控辩双方存在争议的案件中,特别是对被告人的定罪与量刑存在争议时,辩护律师必须在法庭上充分对抗。在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达成一致意见时,完全可以采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简化审,不需要激烈对抗。
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在不需要兵戎相见就能实现辩护目的时,没有必要在法庭上浴血奋战。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备12000547号-4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