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究竟应当如何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8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那么,仲裁申请书应当如何写呢?申请书至少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申请书应当写清楚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这些信息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还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此外,还应当包括当事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
二、申请书应当写清楚仲裁请求。
这里一定要注意,仲裁请求应当具体明确。
例如,劳动者作为申请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克扣的工资,那么,仲裁请求就应当写清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某年某月的工资差额多少元。
在写仲裁请求时,还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写仲裁请求要写全了,不要有遗漏,否则到后面还需要增加,甚至还需要重现申请仲裁,这样白白浪费时间和精力。
三、申请书还应当载明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例如,劳动者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那就应当在申请书里写清楚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时间等基本事实。实务中,不少仲裁机构还提供申请书的示范文本,我们按照示范文本的要求来填写内容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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