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充满智慧的 庭前独角兽
本期提要
法宣工作是外界了解法院工作的窗口,也是弘扬法治精神的桥梁,而普法文章的撰写是法律人训练表达能力的重要一环。司法实践中,如何发掘普法宣传案例,如何选取适合的宣传点,以及如何组织行文,都影响着一篇普法文章的质量和宣传效应。
本期庭前智囊邀请了民庭与刑庭两位经验丰富的法官助理,来和大家分享他们撰写普法文章的心得,相信两位智囊伙伴的经验能够给你启发。
本期问题
如何写出有传播力的普法文章?
A1
智囊伙伴:段文澜
(闵行法院民庭法官助理、闵行法院十佳法宣先锋)
1. 找准普法文章写作目的。写好普法文章的第一步是找准文章写作目的,正确定位普法文章的价值与作用。具体而言,普法文章的写作过程其实是将自己办案过程中的所思所想进行总结,将零散的知识点与经验教训整合与优化的过程。
2. 认清普法文章的受众群体。普法不同于教学,其受众为绝大部分普通的社会大众,因此,要想实现普法文章的目的与作用,首先必须保证所写内容能为绝大多数普通社会大众所关切、所理解:选题宜贴合社会热点,尤其宜贴合民生关切,篇幅不宜过长,说理过程宜结合案例进行,以便为更多普通社会大众更好理解适用法律的内涵与法理。
3. 写好普法文章的窍门。写好普法文章的窍门在于“三勤”:即勤于涉猎、勤于动笔、勤于思索。
一是勤于涉猎:这个过程就是积累写作的基础。古人云厚积而薄发,写好普法文章一定要有广泛的阅读量,但不要求篇篇文章都做到“精读”;它山之石可以攻玉,阅读的文章、书籍也并不限于法律专业。
作为一名法律的践行者,应该从各式各类书籍、文章中汲取精神养分,于书中遍观人生百态,知人情冷暖,感时事艰难。唯此方能做到撰写普法文章时,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与人共情,急人所急,想人所想,了解当事人所处的困境,以解当事人燃眉之急为目的,写出真正能帮助到当事人的普法文章。
二是勤于动笔:顾名思义,就要将自己所思所想落实到纸面,将自己碎片化的认知与心得进行悉心整理,修正记忆偏差。有时我觉得自己突然“灵光乍现”、“思如泉涌”,但真正开始提笔,却感到无从下箸,发现自己此前“天马行空”但仍“破绽百出”,可见把自己想法真正落到纸面实则不易。
大多数的状态则是写着写着渐入深夜,思绪却突然卡住,难以再进一步,苦思良久后仍不得要领而不得不暂时中止写作。后续的写作中慢慢发现缺漏之处,再带着问题去针对性地查阅资料、文献,久而久之,一篇普法文章也就完成了,但这里的完成并不代表“写成”了。
三是勤于思索:在写普法文章之前,必须想明白写文章的目的是什么?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普法文章主要是为了服务当事人,给当事人提供借鉴,“以笔为器、以文示范”,便捷当事人,提醒当事人少走弯路。因此,在动笔拟定题目时,就需要扪心自问,这篇文章能否帮助到当事人,能如何帮助到当事人?而解答这个疑问,关键就在于做日常办案过程中的有心人,发现当事人在面临纠纷以及解决纠纷过程中的思维误区与不当之处。
比如在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举证规则》,则是基于协助法官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当事人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案件举证材料难以与诉讼请求形成呼应,当事人诉请中主张被告就系争房屋恢复原状,但是仅提供租赁合同,以证明双方对于退房时恢复原状进行了约定,但是往往遗漏提交关于双方最初交接房屋时房屋的初始状态的证据,以及被告退房时房屋状态的证据,从而不得不延长举证期限,造成当事人的诉累。
而且发现诸如此类的问题并不是偶发性的,而是非常常见,于是我就想到是否可以写一篇文章来“广而告之”,提醒其他的当事人多加注意。
谦虚使人进步,更何况法宣涉及众多法学知识点,一不留心,就容易出错。勤于涉猎、勤于动笔、勤于思索,三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另外,保持热爱,贵在坚持,写作的过程其实并不轻松,既要求针对写作的内容有所了解、有所钻研,理清事件脉络,串联涉及的相关知识,还要求剔除个人情感,保持客观公正,从而在法律层面上予以剖析,给出正确的具有指导性、引导性的观点。
因此,普法文章的写作绝不可能一蹴而就,唯有在多思、多看、多写同时,常怀对法律工作的热情,积极观察、发现当事人的需求与困惑,并愿意为更好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付出努力,不求回报。
4. 普法文章具体写作步骤
01
确定选题
普法文章写作第一步就是要确定写作方向,一个好的题目可以第一时间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另外,不同的选题对于写作篇幅和写作风格要求亦各不相同。
至于如何确定选题,首先一定要做有心人,在平时工作过程中对于案件保持高度的敏感度,能及时捕捉到不同案件当事人具有较高重叠度的关切点:比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租赁保证金”应当退还还是抵扣欠费、经出租人同意进行的装修,退房时能否要求承租人恢复至毛坯状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因出卖人毁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买受人能否突破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主张房屋增值损失;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中,能否主张以出资额作为确认房屋份额的依据等。
另一方面,则要观察在办案过程中出现频繁的不同当事人对于法律认知或者诉讼知识的一致偏差,比如:房屋租赁案件中,承租人要求提前退租,出租人未予反对情形下,是否构成“合意解除”,该等情形下,是否意味着出租人免除了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合同约定出租人有权以“租赁保证金”抵扣欠费,是否意味着承租人未按约支付相应费用时,出租人必须先以“租赁保证金”抵扣欠费等。
基于不同当事人高度重合的关切点或者频繁出现的法律认知、诉讼知识的偏差出发从而确定选题,可以保证该文章仅题目就可以吸引到绝大部分社会公众。
02
架设框架
确定文章选题后,接下来就要架设框架,文章框架好比人体骨骼,是整个文章的支撑,框架合理与否直接决定文章最终能否顺利写成。切忌不搭设框架,漫无目的,随心所欲,写到哪算哪,或者写到一半写不下去再重头写,不搭设框架就直接写作的方式绝大部分时候会导致一篇稿件“虎头蛇尾”,开始时跃跃欲试,写到中途慢慢就会后继无力,或者思绪很乱,让人不知所云。
至于如何架设框架,应当结合选题而定,如果题目立意偏重于“纯粹普法”,诸如笔者此前撰写的“结婚五十问”、“建设工程纠纷五十问”,此类普法文章主要目的在于更好的让社会公众更好理解具体法条在具体情境下的适用结果,至于冗长晦涩的法条的内涵与周延其并不关心,故在撰写此类普法文章时,搭设框架时需要满足的要求是如何以最短的篇幅、最简单的方式让社会公众理解法条适用的后果,故笔者当时采取的系问答方式,问题简短,回答则多以是或否,能或者不能予以回应。
而在撰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举证规则》时,框架结构则为文字版的“误区揭示”与表格形式“常见证据举证示例”模板相结合,即可以满足具有法律知识储备的法律人“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的阅读需要,亦可以满足普通社会公众碰到纠纷时对照表格就可以“照葫芦画瓢”自己应诉的最低需求。
03
撰写内容
架设好框架,接下来就是撰写内容,这个过程其实就是给文章赋予“血肉”的过程。框架针对内容的要点一一列举,内容应当与框架相契合,换言之,内容的撰写过程其实就是框架内涵的展开过程,内容应当尽量简洁明了,以最精炼的语言把内容的丰富内涵与外延予以表达,而且应当避免说教式的表达。
就个人经验而言,结合案例或者采取问答方式予以表达较易为广泛社会公众接受,案例选取方面,应当注重时效性和新颖性,不应“拾人牙慧”,在撰写案例时,应当“抓大放小”,与适法论理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不必一一展开详述,且选取的案例应当对今后法律适用的指导性上具有一定前瞻性,引导社会在新法新规出台背景下,朝着更为良性的方向进行。
采取问答式的写作方式时,问题应当短小精炼,寥寥几笔即可以点出问题要义之所在,便于社会公众阅读和理解,回答除了需要简洁明了以外,最为重要的是必须首先保证答复的准确性,因此在撰写问答式的普法文章时,重中之重是必须保证内容准确无误,一定要摒弃个人好恶和想当然,必须沉下心仔细阅读与之相关的书籍和法条,必要时则可以请教资深法官予以把关。
04
修改定稿
到这一步,基本一篇普法文章已经初具雏形,剩下的就是不断打磨精进,应当避免出现错别字,尤其应当避免文义歧义的错别字,有时谬之一字则差之千里,诸如“定金”与“订金”,一字之差,法律适用完全不同。其次要检查结构是否合理,语句是否通顺,是否做到了详略得当。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一定要再次确认释法说理是否存在错漏。
A2
智囊伙伴:顾霞飞
(松江法院刑庭法官助理、上海法院优秀信息联络员)
写一篇好的普法文章既能锤炼法律素养,又能及时将司法正能量传递给社会,获得公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关注和认可。我的体会主要有以下三点:
1. 发掘司法热点难点和群众关心问题,找准普法宣传切入点。平时多关注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可对某一段时间内的易发多发案件以及新类型案件保持关注。就刑事案件而言,某一段时间内的某一类案件的高发,比如假冒主播电信诈骗案件、养老电信诈骗案件等,恰恰能反映该阶段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易受此类犯罪侵害,社会危害性较大,亟须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群众识骗防骗能力,也可警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认清法律红线。
善于挖掘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比如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环境保护、安全劳动生产等,可结合诸如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月、禁毒日等特殊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
2. 宣传案例的选取须具典型性、代表性,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外部宣传稿与内部信息稿有所不同,内部信息稿主要供内部参考,目的在于汇报工作、沟通信息、反映法律适用难点和问题等,语言文字简练,多用法言法语。
外部宣传稿面向社会大众,侧重于普法宣传,倡导社会大众自觉尊法守法,语言文字更加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但不失专业严谨,在案例选取上最好是选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能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案件来传递司法力量与司法温度,展现司法光芒。
3. 以漫画、视频、案例故事化等形式作为辅助,增强可视性、可读性、趣味性。如今新媒体在法治宣传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可以让法治宣传更加接地气,更具传播力与影响力。
判决书上的法言法语,注重对法律事实与法律行为进行凝练表达,较少详述案件起因、背景、行为人主观动机、具体事态发展等生活化事实,从群众的角度而言,较为抽象难懂。对于刑事类普法文章,有时通过被害人角度叙述,通过将案例故事化,全面生动地展现案件全貌,更能让群众感同身受、更具感染力。
同时,在法宣中增加漫画、视频等呈现形式,利于增加趣味性和普法记忆点,让群众能够看得明白,感知生活中的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防范风险、辨别违法犯罪、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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