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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 >> 诈骗罪辩护 >> 集资诈骗罪

2021年,非法集资部分法律问题解答

日期:2021-08-20 来源:- 作者:- 阅读:92次 [字体: ] 背景色:        

2021年,非法集资部分法律问题解答

问: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标准?

答:(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问: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计算方法?

答: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问: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什么情况下可免于刑事处罚或不作为犯罪处理?

答: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问: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答:(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问:个人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答: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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