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打官司 >> 周日说法 >> 法律常识

公安机关在当场收缴罚款后,该如何处置该笔罚款

日期:2019-02-20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251次 [字体: ] 背景色:        

公安机关在当场收缴罚款后,该如何处置该笔罚款

答: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后,其收缴的罚款应归国家所有,不能由公安机关截留。那么,公安机关在当场收缴老百姓的罚款后,该如何处置这笔钱款呢?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此外,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