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在违反社会秩序之后,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吗
情景再现
胡某的儿子是精神病人,总是打人。无奈之下,胡某只得将他长期关在家里。但是,一天,他的儿子趁胡某不注意的时候跑出了家门。路上遇到了段某及其年仅十岁的女儿,不能辨识的胡某儿子显得十分暴躁,将段某的女儿打伤了。十分害怕的段某赶紧报警。公安机关赶到之后,努力将胡某的儿子制服,并将其带回公安局。公安机关未经详加审问,便对胡某的儿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胡某听说之后,便跑到公安局,告诉公安机关自己的儿子是精神病人,不能对他进行处罚。那么请问,精神病人能够受到处罚吗?
依法解答
在本案中,公安机关不能对胡某的儿子进行行政处罚。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在现实中,有的精神病人完全不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是有些精神病人是间歇性的,因此对于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就要区分其作出违法行为时的精神状态,以此来认定是否能够给予其行政处罚。在本案中,胡某称自己的儿子是精神病人,如果胡某能提供相关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经过鉴定,胡某的儿子确实是精神病人,那么就不能对胡某的儿子进行行政处罚。
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总结提示
由于精神病人在做出违反法律的事情时无法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法律对于这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保护的态度,作出规定以及区分,在法定的情形下,可对他们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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