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证据,法院会采用吗?
问:我和张某正在打一起借款纠纷,当时法院给了10天的举证期限,但是张某没在举证期限内把证据交给法院,请问这种情况下,法院会采用他的证据吗?
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因此,对于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采纳的决定。
作者:谢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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