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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诈骗罪案例

日期:2016-01-11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52次 [字体: ] 背景色:        

关于诈骗罪案例

相逢相识本是应当高兴的一件事,然而,王青和李红的相识并不开心,她们面对被告席上的张强只有欲哭无泪。

张强,祖籍湖南,现住郑州市须水镇,初中毕业也没什么正经工作,平时爱在网上聊天。2013年10月的一天,张强通过QQ聊天认识了王青,几番“了解”下来,两人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张强嘴甜会哄人,王青对这个知冷知热的“男朋友”十分满意,几乎言听计从。通过聊天,张强知道王青手头有钱,算是个“小富婆”,于是2014年1月份,张强便萌生了骗取王青钱财的想法。在2014年1月至7月份期间,张强多次编造其在郑州市承包的建筑工地资金不足、工地出事需要用钱等谎言,通过现金和无折存现的方式先后三次共骗取王青现金39.75万元。而此后还沉浸在甜蜜爱情中的王青却无论如何也联系不上张强了。

让王青没想到的是,在和她“谈恋爱”的同时,张强还利用微信认识了李红,并用同样的手段在2014年3月至8月份期间通过无折存现的方式先后七次共骗取李红现金47.8万元后,断绝了和李红的联系。

本应是一场甜蜜的爱恋,却不想遭遇了温柔的陷阱,虽然案发后张强也多次退赃,但对于王青和李红的心理伤害却无法弥补。

近日,息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强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30000元,并退赔两被害人被骗钱财。结案后,主审法官坦言,近年来由于网络社交软件的流行,网上诈骗案件呈高发态势,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远离诈骗陷阱。

作者:王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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