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已出,我次他主。赔偿不起,我该怎么办?
日期:2015-05-05 21:32 求助人:邱先生 地区:湖南 所属分类:民事交通事故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2015年3月9日,我驾驶的有牌三轮车与逆向行驶的曹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后座搭有曹某某、杨某某)相撞,造成曹某、曹某某死亡,杨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2015年4月9日出了此次事故的认定:曹某持B2证驾驶二轮摩托;驾驶未注册登记和投保第三责任险的二轮摩托上路行驶;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19条4款,51条,49条,35条,为主要责任。
我驾驶未投保机动车上路行驶且避让措施不当,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42条第1款,为次要责任。
现在对方还未起诉,但已请好律师。曹某有双亲均65岁,有三姊妹,有12岁的儿子。曹某某2岁是邻居家的小孩。伤者杨某某是曹某的妻子不构成伤残,现已出院。
我们全家都是下岗职工,经济并不宽裕,在事故责任认定出来的当天,调解中心已给出了一个数目(按农村户口)25W,当时我表态了,如果对方和解,我就算砸锅卖铁也把钱到位。但对方表示要按城镇户口算(据说曹某在长沙打工,去年签了三年合同)要35W。现在我听人说,如果对方起诉,还要远远超过35W。我哪有那么多钱,想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