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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门违规将宅基地批与他人修建房屋

日期:2015-04-27 14:50 求助人:龙某某 地区:湖南 所属分类:刑事行政 [字体: ] 背景色:        
刘建模于87年取得宅基地证,于88年修建砖房一栋,93年由于地界之争被第三方组织人员用炸药炸毁,2000年国土局以该宅基地证一直有效为由不予换证,期间黄某对该地实施侵权被依法制止,而后冯某实施侵权,其理由为在小组抓阄抓的,早在87年以前该地由于修路被征,已经补偿该小组,之后一直辗转各地要求停止侵权,国土部门一直悬而不决,今年冯某却能依法在此地修建房屋。有当事人的证词,宅基地证,当年征收土地补偿该组的文件。无上诉。现在国土部门以房屋拆除后两年没修建房屋判定该证无效。当年争议双方为此地界的双方乡政府,与刘建模无关,且无安置无赔偿。 请问依法该证是否有效? 国土部门是否有违规? 诉求:乡政府与侵权者冯某给与赔偿并恢复刘建模宅基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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