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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寻衅滋事案附带民事起诉状范例

日期:2013-01-07 来源:刑事律师网 作者:刑事律师 阅读:5493次 [字体: ] 背景色:        


2000年6月5日21时许,杨××(男,1979年4月24日生,初中文化,XX县XX镇XX行政村农民)同本村村民张××(已受治安处罚),王××(在逃)从吴台镇大牛岭村喝酒后回家,当步行至吴台一中大门西100米处,碰见吴台一中学生王××(女,16岁,XX镇XX村人)、孙×、李××放晚自习回家。杨××抓住王××的头发,对王××进行拳打脚踢,将王××的两颗牙齿打掉,并将王××打入沟内,裤子撕破。杨××被闻讯赶来的吴台一中校长张先治抓住,送往吴台派出所。王××的伤经XX县公安局鉴定属轻伤,在吴台镇医院住院14天,花去住院费、医疗费、护理费、鉴定费等共计人民币2420.44元。同年7月4日,杨××被依法逮捕。随后,XX县检察院以杨××犯寻衅滋事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诉讼中,被害人王××于同年7月8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杨××赔偿损失242044元和精神抚慰费3000元,请求法院合并审理。被害人王××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列举了孙×、李××及吴台一中校长张××书写的书面证言三份及住院费、医疗费、护理费、鉴定费等费用的收据。

一、根据上述案情,请以被害人父亲王×身份撰写附带民事起诉状。

二、假设被告人辩称是喝醉酒后打人,不清楚自己干了什么,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且只愿意承担物质损失。请就此情形帮助被告人代书附带民事答辩状。

三、假设你是被害人父亲委托的诉讼代理律师黄××,根据案情和问题一、二所提供的信息,请就此案刑事部分撰写代理词。

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王××,女,16岁,汉族,XX县XX镇XX村人,吴台一中学生,住XX镇XX村。

法定代理人:王×(系原告人的父亲),男,××岁,汉族,XX镇XX村人,吴台村第×村民组农民,住XX镇XX村。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杨××,男,1979年4月24日生,汉族,XX县XX镇XX村人,初中文化,农民,住XX镇XX村。

诉讼请求

1.被告人杨××犯寻衅滋事罪,请依法惩处。

2.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原告人经济损失242044元,请依法判处被告人赔偿。

3.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抚慰费3000元。

事实和理由

2000年6月5日21时许,被告人杨××无事生非,寻衅滋事,无故对原告人进行伤害。对被告人的罪行,原告人的亲属已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揭发和控告。现被告人寻衅滋事一案,已经XX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由XX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酒后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XX县人民检察院郸检刑诉字[2000]第××号起诉书中有详细的叙述,这里不再重复。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了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现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一并审理,其事实和理由如下:

被告人将原告人打成轻伤(经鉴定得出),原告人住院14天,花去医疗费、护理费、鉴定费共计人民币2420.44元。原告人出院后,郁郁寡欢,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

原告人上述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完全是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依此规定,原告人特向你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依法审判。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来源

1.证人孙×、李××各写书面证言1份,证明原告人被被告人所伤属实。孙×、李××地址与原告人相同。

2.证人张××,吴台一中校长,各书写书面证言1份,证实被告人将原告人打伤。张××住吴台一中教职工楼×幢×室。

3.吴台镇镇人民医院开具的住院费、医疗费、护理费收据各1张,XX县公安局出具鉴定费收据1张。以上书证,可以证明原告人身体受损伤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

法定代理人:王×

2000年7月8日附:本状副本1份

文书格式】 附带民事起诉状(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

职务、住址等。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此致

×××人民法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年××月××日

附:本状副本×份

注意领会】

公诉案件,写“附带民事起诉状”;自诉案件,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当事人基本情况的书写要求和书写方法,与刑事自诉状中当事人基本情况相同。但有两点应特别注意:

(1)如果原告人系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诉讼,应当在原告人下面列写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书写项目与原告人相同,并在法定代理人姓名后用括号注明其与原告人的关系,比如,法定代理人×××(系原告人的亲)。

(2)如果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与刑事诉讼被告人不是同一人,则先列写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后在其下列写刑事诉讼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并注明二者之间的关系。

3.在诉讼请求部分,被害人可先提请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后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的损失。

4.对于事实部分应重点叙写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的损失。至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用简洁的语言交待一下即可不需详细具体地叙写犯罪情节和犯罪过程等情况。因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和自诉人的刑事自诉状已讲得很清楚了。

5.阐述起诉理由时,应注意下列几点:

(1)要按照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阐述起诉理由。即通过对事实的分析评论,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从而讲明起诉的道理。这里主要说明犯罪行为造成了物质损失,二者之间有内在的因果关系,因此,被告人应负责赔偿原告人的损失。

(2)要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阐明起诉的理由。要援引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1款作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要根据损失的情况,援引我国民法通则和民事法规的有关条款作为要求赔偿的法律依据。援引法律条款要准确、具体、完整。

(3)理由要与事实相一致,要与诉讼请求相一致,相互呼应,浑然一体。

附带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杨××,男,1979年4月24日生,汉族,XX县XX镇XX村人,初中文化,农民,住XX镇XX村。

答辩人因X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答辩人犯寻衅滋事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依照《刑法》第293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肆意挑衅、随意骚扰、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要件之一就是在主观上须具有故意。

从本案情况来看,答辩人酒后处于一种极不清醒状态,根本不能辨明自己做过什么,主观上没有故意这种心理状态。因此,从这点分析,答辩人并不具备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只是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原告人所提精神抚慰费无法律依据

答辩人承认确实伤害了原告人的身体,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对于原告人提出的经济损失要求没有异议。但原告人所提精神抚慰费,没有任何依据,表现在:

(1)没有事实依据。原告人受的只是轻伤,护理二周后已出院,精神并未受到多大伤害

(2)没有法律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并无精神抚慰费的相关规定,答辩人认为不应赔偿精神抚慰费。

综上所述,答辩人虽已造成原告人身体伤害,但并不构成犯罪。原告人所提出的精神抚慰费要求也于法无据。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依法裁判。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杨××

代书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0年7月10日

附:本状副本1份

文书格式】 附带民事答辩状(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答辩人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附:本状副本×份

注意领会】

1.标题,一审应写“刑事答辩状”,二审应写“刑事上诉答辩状”。附带民事诉讼应写“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或“附带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基本情况的写作方法和写作要求,与刑事自诉状当事人基本相同。有一点不同的是,刑事答辩状只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不写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3.被告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以被告人名义提出答辩状进行答辩。

4.书写答辩理由时,答辩人应针对自诉人在自诉状中提出的案由和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以及证据等进行答复和辩驳,对自诉状中不实之词、谬误之处以及不当的案由和诉讼请求进行辩驳,并阐明自己的意见和主张。

书写答辩理由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查看自诉状指控犯罪事实有无问题;

(2)查看自诉状适用法律条款认定事实的性质有无错误;

(3)查看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5.在答辩状中如需要列举证据,应具体写明证人姓名和住址,以及证据名称、来源。至于举证的具体要求和应注意的问题,与刑事自诉证据部分相同。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被害人王××的法定代理人王×委托,依法担任被害人王××的代理人,现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人民检察院指控有理,法庭受案正确。

本案是一起公诉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法院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有足够证据的公诉案件,应当开庭审判,那么本案的事实是什么呢?事实就是被告人杨××目无法纪,无是生非,寻衅滋事,酒后行凶,使被害人身体遭到极大的伤害,被害人脸部及手上留下的伤痕,脱落的牙齿有目共睹,法医的病理鉴定,被害人的同学孙×、李××,吴台一中的校长张××等人的证言为本案的确定提供了足够的依据。所以说本案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人民检察院指控有理,法庭受案正确。

(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的行为到底构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呢?让我们先来看一下什么是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第293条之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肆意挑衅、随意骚扰、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从其构成要件来看,具备四个特征:

1.它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即人们遵守共同生活准则所形成的正常秩序。

2.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寻衅滋事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况: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3.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寻衅滋事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从本案的案情来看,被告人杨××喝完酒后寻衅滋事,无是生非,无故将被害人王××打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四个特征,应构成寻衅滋事罪。

至于被告人所提出的所谓“酒后不清醒”根本站不住脚,原因在于:(1)被告人所说酒后

不清醒仅是单方面的陈述,无法证明;(2)被告人即使醉酒也不能说明其没有故意。根据

精神病学和司法精神病学研究证明,一般人在喝醉酒后辨认和控制能力只是减弱,并没有完全丧失,其对自己醉酒后的行为是有预见的,存在着故意和过失。而且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也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被告人的行为已严重危害了公共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从被告人的实施犯罪地点和环境,说明被告人目无一切,粗暴野蛮,性质恶劣。据有关证人证言及当事人陈述,被告人是公然在中学门口当着众多回家学生的面对被害人施暴,且非常野蛮,对被害人的人格与尊严都造成极大的伤害。

(四)被告人事后认罪态度恶劣。

从本案事实来看,被告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但被告人事后百般抵赖,不仅不承认犯罪行为,反而以“酒后不清醒”进行狡辩,其认罪态度极其恶劣。

综上所述,被告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但仍目无国法,不争取宽大处理,性质非常恶劣。鉴于以上几点,希望法庭查明事实真相,依法审判,对被告人予以严惩。

代理人:XX县××律师事务所律师黄××

2000年7月13日

文书格式】 代理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或审判员):

前 言

(一般可讲明代理人的合法地位、出庭前工作简况以及对本案的基本看法。)

理由(或代理意见)

(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代理词应以控告书(或刑事自诉状)为基础和依据,进一

步揭露犯罪、证实犯罪、阐明对被告人依法惩处的理由和意见,以维护被害人(或自诉

人)的合法权益。)

结束语

(一般讲明两点内容:一是归纳代理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对本案如何处理提出建议 。)

代理人:×××

××××年××月××日

注意领会】

1.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代理词,应以被害人的控告书为基础和依据;自诉案件的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的代理词,应以自诉人的刑事自诉状为基础和依据;而代理词则分别是控告书或刑事自诉状的补充和进一步发挥。其写法则采取证明的方法,即先提出中心观点,后正面进行说理,阐明代理人的意见、主张和要求。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代理人的代理词,应以原告的附带民事起诉状为基础和依据,而代理词则是附带民事起诉状的补充和进一步发挥,其写法与被害人、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代理词大体相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代理词,应以被告人的民事答辩状为基础和依据,代理词则是民事答辩状的补充和进一步的发挥,其写法采用反驳的方法,即针对附带民事起诉状中的观点进行驳斥,说明其谬误,在对反面观点驳斥的同时,注意讲明正面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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