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法律法规汇编 >> 婚姻家庭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分享遗产人能否分得全部遗产的复函

日期:2023-04-20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网 阅读:30次 [字体: ] 背景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分享遗产人能否分得全部遗产的复函

(1992年10月1 1日 [ 1992 ]民他字第25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1)民请字第21号关于沈玉根诉马以荣房屋典当一案的请示报告和卷宗均以收悉。

经研究认为,沈玉根与叔祖母沈戴氏共同生活10多年,并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依照我国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分给沈玉根适当的遗产。根据沈戴氏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等情况,沈玉根可以分享沈戴氏的全部遗产,包括对已出典房屋的回赎权。至于是否允许回赎,应依照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妥善处理以上意见,供参考。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