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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开车造成了损害,应该怎样进行定罪处罚

日期:2019-03-05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665次 [字体: ] 背景色:        

行为人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开车造成了损害,应该怎样进行定罪处罚

答: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冇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无证驾驶本来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该行为而造成了严重后果,当然就构成了加重情节,因此应该从处罚,根据造成的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而被判处不同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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