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奋力参与抢险救护的职工,是否应当给予奖励
答: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生产事故。而对于那些面对事故和危险,奋不顾身地去抢救伤员和公司财产的职工来说,是不是应当给予嘉奖或者物质奖励呢?对此,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事实上,奋力参与抢险救护本来就是一件值得鼓励和嘉奖的事情,其所反映出的高尚的人格精神应该被宣扬。我国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此类行为,规定奋力参与抢险救助的职工可以得到奖励。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