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并未掌握安全操作技能,能否上岗作业
答:所谓“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是生产活动的第一要素,生产经营活动最直接的承担者就是从业人员。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而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在员工并未具备安全操作技能方面的重要要领时,应当禁止其参与相关危险性工作。这是“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措施,也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的重要体现,各单位应当严格监督,员工也应当学会自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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