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情节较轻的家庭暴力
答:有的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不足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处罚,此时,就应该按照《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同时,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的,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便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能实时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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