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险代理收费标准降低!严禁14类案件风险代理,风险代理律师费最高为标的额18%。
打官司如果聘请律师,那么律师费就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也是大家都很关注的一大费用问题。律师费在全国没有统一定价,律师服务收费项目、 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但是有规范律师收费的意见出炉,尤其是对于风险代理的收费。
一、严格限制风险代理适用范围。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体性诉讼案件、婚姻继承案件, 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的案件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
二、严格限制风险代理收费金额。
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约定风险代理收费的,可以按照固定的金额收费,也可以接照当事人最终实现的债权或者减免的债务金额(以下简称"标的额” ) 的一定比例收费。律师事务所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律师服 务费合计最高金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8%;
2.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5%;
3.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2%;
4.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9%;
5.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不得超过标的额的6%。
三、建立风险代理告知和提示机制。
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当事人签订专门的书面风险代理合同,并在风险代理合同中以醒目方式明确告知当事人风险代理的含义、禁止适用风险代理案件范围、风险代理最高收费金额限制等事项,并就当事人委托的法律 服务事项可能发生的风险、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应达成的目标、双方各自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进行提示。
对私自收费、违规风险代理收费、变相乱收费以及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为由收取所谓的"办案费""顾问费"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由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依据《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作出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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