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会议强调,设立金融法院是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要高起点、高标准设立金融法院,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特点,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2021年3月18日,北京金融法院正式揭牌成立。
北京金融法院按直辖市中级法院设置,现有7个内设机构: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第一庭、审判第二庭、审判第三庭、执行局、政治部(司法警察支队)、综合办公室。
北京金融法院主要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金融民商事案件、涉金融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同时,对境外公司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案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企业相关证券纠纷,进行跨境、跨区域集中管辖。此外,北京金融法院还对“一行两会一局”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因履行金融监管职责引发的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享有管辖权。
首批配备25名法官,包括男法官15名、女法官10名,均为中共党员,平均年龄41.7岁。从学历层次上来看,有博士11名,硕士13名。从司法业务能力上来看,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名,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司法实务研究专家)8名,各类审判业务标兵7名。平均办案年限超过12年,有5名法官所在审判团队被评为北京法院模范(先进)审判团队。从荣誉奖励上来看,有1人获全国优秀法官,2人获北京市模范法官,3人获北京市法院先进法官,13人次在最高法院组织的全国论文研讨、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中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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