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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偿删帖 触刑律入囹圄

日期:2022-12-09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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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偿删帖 触刑律入囹圄

作者:海安市人民法 沈星杏,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两男子因有偿删帖被人举报,结果竟涉嫌违法犯罪!近日,随着上诉期的过去,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非法经营案,判决被告人王某、张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五千元;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间,王某在互联网上发布有偿删除负面帖子的广告招揽顾客,通过联系李某等人,商定给予相应的费用后即帮助客户删除帖子,获取相关报酬。经统计,王某先后22次收取全国多地客户的删帖费用,合计人民币153440元,违法所得至少人民币65000元。

2020年7月至11月间,张某为牟取利益,以同样的方式在互联网上发布有偿删帖的广告招揽客户,并与王某等人商定收取客户费用,再由张某通过微信寻找他人帮助删除帖子。经统计,张某采取上述手段,直接或间接收取删帖费用合计人民币109193元,违法所得至少人民币30000元。

2020年7月底,群众报案致案发。王某、张某到案后均如实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张某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3万元。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张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王某、张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均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张某认罪认罚,依法均可以从宽处理。二人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均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退出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量被告人张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监管条件,对其可适用缓刑。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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