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5日,经中共福建省律师协会委员会批准,福建省律师协会决定授予全省30家律所“履行社会责任先进律师事务所”称号,授予59名律师“履行社会责任先进律师”称号。
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荣获“履行社会责任先进律所”,盈科福州分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张桂春律师获“履行社会责任先进律师”荣誉!
“履行社会责任先进”的荣誉称号是为了鼓励和表彰福建省律师界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与捐资助学、参政议政以及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信访案件工作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我省律师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精神。
获得此项荣誉,盈科福州分所将继续秉承“诚信、卓越、合作、责任”的服务理念,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努力践行社会责任,树立律师良好职业风范,积极为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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