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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南昌律师被聘为南昌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日期:2016-12-16 来源: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作者:盈科律师 阅读:158次 [字体: ] 背景色:        

2016年12月1日上午10时30分,在盈科南昌分所会议室,南昌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客座教授聘任仪式,盈科南昌分所执行主任李永清、盈科南昌分所高级合伙人高少华律师被聘为南昌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南昌大学法学院杨峰院长、李海峰副院长、王浩主任等出席了此次客座教授授予仪式。

南昌大学法学院杨峰院长首先致辞表达了对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的肯定以及对以后双方之间更加频繁的交流与合作的期待,并希望利用盈科体系资源共同培养政法学院学生。

盈科南昌分所执行主任李永清表示非常感谢南昌大学法学院对他的信任以及对盈科南昌分所的支持,他会按照学院的规定与校内导师相互配合完成相关教学内容,帮助同学们更多地参与到实务当中。盈科也一直非常关注法学教育,成立15年来,已经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厦门大学、中山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也希望盈科南昌分所能够携手南昌大学法学院共同推进江西法律人才的培养。

盈科南昌分所高级合伙人高少华律师表示,担任客座教授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重要的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一定要带好学生、教好课,不辜负南大领导和同学们的信任。

接着杨峰院长分别授予了来自盈科南昌分所的执行主任李永清与高级合伙人高少华律师南昌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聘书。

仪式最后,李永清主任代表盈科南昌分所分别向杨峰院长,李海峰副院长和王浩主任赠送了盈科十五周年纪念品,至此,本次客座教授授予仪式圆满结束,双方在盈科南昌分所合影留念。

南昌大学,简称“南大”(官方简称原为南大,2003年改为“昌大”,2015年改回“南大”),是一所“文理工医渗透、学研产用结合”的综合性大学,为211工程重点大学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校、“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学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并且拥有首批十一所大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的南昌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参与成立“中西部高校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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