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宣传:购房就能入读学校,房款到手承诺为。
学位房价格往往更高,而这也成为不良开发商的牟利手段。日前有群众举报,深圳某房地产公司涉嫌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经工商部门查明,该公司为了扩大销售量,以“购房可入读深圳××学校”作为卖点,向广大购楼者进行宣传和推介,但业主购买房产后,该公司却无法兑现“入读深圳××学校”的宣传承诺,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市场竞争原则。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2014年1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该公司停止虚假宣传,消除影响,并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开发商将学位描述成商品房的附加值,但却没有履行宣传时的承诺,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成为了不少市场主体的不正当竞争的手段。2013年至今,全省工商系统查处了引人误解虚假宣传案件3125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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