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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上路烟寓意“一路走好” 多半死刑犯行刑时吓瘫求饶

日期:2015-10-13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677次 [字体: ] 背景色:        

执行死刑前,死刑犯会有什么样的举动,一位法警告诉记者,通常会请死刑犯抽上路烟,“在刑场上,多数犯人会被吓瘫。能保持平静的不多。而他们在听到‘一审判处死刑’时,身体都会抖动一下。”

《广州日报》、《南方日报》刊登文章,向读者讲述死刑犯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所有死刑犯都会在宣判时抖动一下

已有10多年工作经历的法警陈德光告诉记者,宣判那天,普通的被告人通常由两个法警押送,但对于可能被判死刑的被告人,则会安排三个法警押送。一些敏感的被告人,从法警数量上就能预感到自己命运堪虞。“押送的途中,他们会有各种表现。一些求生欲望特别强的,会不断地问判决结果。我们虽然心里有数,但为了稳定他们的情绪,不在路上发生意外,一般都会回答‘不知道’、‘等宣判吧’。当然,也有一些犯下重罪,例如贩毒、制毒数量巨大、杀人手段残忍的人,对于结果心里有数,反而表现得比较平静。”

在陈德光看来,尽管在押送途中表现各异,但到了宣判那一刻,这些人的心理素质再好,还是会紧张得难以自抑。几乎所有被判死刑的被告人,在听到“一审判处死刑”时,身体都会抖动一下。
  
多年来,陈德光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在被告人被宣判死刑的那一刻,他都会将手重重地压在对方的肩膀上。“这个动作有两个作用,一是稳定被告人的情绪,给他一个力量支撑,二是防止他出现自残、冲上法官席等过激行为。”陈德光说。宣判后在羁押室,陈德光会主动问这些被判了死刑的被告人“要不要抽烟”、“要不要喝口水”。在押回看守所的路途中,由于担心被告人在绝望的情况下自杀自残,或者亡命逃跑,陈德光会向他们灌输“生的希望”:“你还可以上诉,还有二审,最高院还要核准。你现在的表现依然很重要。”

有的不停说话掩饰紧张

据陈德光观察,被判死刑的被告人在被押往法院及押回看守所的途中,最常见的表现是沉默,满脑子想着自己的事情。不过,陈德光最近却遇到了一个例外,对方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男子。他与老乡一起假装租面包车,随后将面包车司机勒死抛尸,把面包车劫走。宣判那天,他和同伙一起被押往法院,一路上竟然有说有笑的,聊的都是以前在老家一起玩的开心往事。在一审被判死刑后,这名男青年直接回答:“不上诉。” 在回程的路上,他继续“谈笑风生”,说个不停。末了,对另一名保住命的同伙说:“兄弟,我先走一步,你保重啊。有机会帮我关照一下家人。” “这样轻松的死刑犯,确实比较少见。”陈德光说。但他亦留意到一个细节,在宣判的那一刻,这名男青年同样轻轻地抖动了一下。“没有人不想活,他也一样,只是他清楚自己犯下的罪难以饶恕。话多,也许是他紧张与绝望的另一种表现。”陈德光说。

最后一面

广州中院法警支队队长肖伟告诉记者,只要即将被执行死刑的罪犯提出要与亲属会见,其家人又愿意前来会见的,一定会安排会见。

去年6月,广州中院法警队的民警执行了一项特殊的会见任务。罪犯周某在一宗抢劫案中,劫持并杀死了被害人后暴力拒捕。为免其造成更多人员伤亡,警察开枪击中其头部将其抓获。被抢救过来后,周某因脑部损伤导致下半身瘫痪,后被判处死刑。在死刑被核准后,周某提出会见家属,为此,其家人千里迢迢从老家赶到广州。周某被关押在花都看守所,会见的地点在花都狮岭法庭。由于囚车内放不进轮椅,广州中院的四名法警便将周某从看守所抬上车,继而又抬上三楼的会见地点。当时正值盛夏,法警们将周某抬上抬下,热得汗流浃背。周某的亲人见状,连声道谢。按规定,会见的时间为15分钟,周某和亲人会见了接近半个小时。这名曾经的亡命之徒见到亲人后,痛哭流涕地说:“对不起!”一家人哭成一团。当时在场的法警三大队副大队长张碧权说,在见到亲人之前,周某表现得非常不安,被法警们抬着的时候,神情紧张。而在会见后,完成了最后心愿的周某长舒了一口气,表情也释然了。
  
肖伟说,会见亲人是死刑犯最释放情绪的时候,为了让他们走得安心,法警们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亦尽量人性化,不会卡着时间,而是让他们把想说的话说完。有些死刑犯会主动提出结束会见,然后给家人磕头,头也不回地离开,留下身后的家人哭天抢地。

等待死刑是一种煎熬

《华商报》曾刊载文章《揭秘死刑犯的最后人生》。文章着重描述了死刑犯的心理变化。看守所民警赵亮告诉记者,“终审死刑的罪犯,在看守所里被称为待决死刑犯,会加上更重的脚镣械具,行走要手提着才可以挪动,走路时声音很大。”

“终审回来头两天晚上,多数人会坐在那里仰头空想,唉声叹气或是小声地哭。”赵亮说,很多死刑犯在宣判后几天里都会被安排吃病号饭,一般是鸡蛋和面条,有时会有肉菜,“这时很少有人去打扰,这个心理大关必须要死刑犯自己熬过去。” 一般要经过一周多的“折腾”,大多数死刑犯的情绪会渐渐平复,开始向别人打听什么时候执行,“有时也问我们,一般都说一年多。”赵亮说,“其实,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被执行,这是一种煎熬。”
  
在监管民警的教育下,死刑犯激烈思想斗争后,一般会悔过,也会对受害人及其家庭表示愧疚,觉得是因为自己的罪恶才让别人的人生和家庭发生了改变。“这时候大多忏悔是真诚的,等到要死时,死刑犯一般会将心比心地想,人家连认识都不认识就被杀了,这个事到哪儿都说不通。” 聊天之外,死刑犯会主动要纸笔写遗书。因监管需要,大多数情况下,会由轻罪在押人员协助书写,死刑犯只需口述。写遗书很费时间,有的人甚至会写一年,有的人则是断断续续地写几个月。赵亮和同事偶尔会遇到不写遗书的死刑犯,“那是一心求死的,”赵亮说。 
  
赵亮说,当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执行复核通知抵达后,原审中院法官会提死刑犯签收。
  
“这时,死刑犯会有新一轮情绪变化,回死囚监舍路上几乎都不说话。进了监舍,其他在押人员会问,是不是见法官了?”赵亮说,在押人员一般都对死刑复核很敏感,看守所里在押人员的口口相传,让很多执行细节被熟悉。一般情况下,得到死刑复核通知的死刑犯会经过一个下午的沉默,在晚上恢复常态。因为同屋的人会提醒他把所有的事情安排好,而犯人则会把自己所有物品清点一番,除了留给家属的遗物,脸盆、衣服之类会分给其他人,私交好的在押犯会得到看起来好一些的物品。 “这时候,监室内的气氛通常会显得很好,有道别、有说、有笑,待执行死刑犯这时显得很放松,他们说这是解脱,为犯下的罪孽赎罪。而死刑犯之间会道别,很多人说相信生命轮回,至少嘴上这样说。”
  
在刑场上,多数犯人都会被吓瘫

“在刑场上,多数犯人都会被吓瘫。能保持平静的不多。”法警向记者介绍,不管是穷凶极恶的灭门案凶犯,还是心性狡诈、杀人于无声的报复杀人者。他们在人生的最后关头,大都悔不当初,充满了对生的渴望。
  
在执行死刑时,经常会有犯人大喊“我要检举、我要立功”之类的求饶话语。为此,死刑执行是一项程序复杂而严谨的工作。遇到临死前突然招供或检举的,都由法官、检察官当场核实。如果认定为早已查实,属于存在侥幸心理、反复抗拒执行的,则继续执行。如果当场无法查实的,则依照法定程序,暂缓执行,将犯人带回进一步调查审理。
  
“执行死刑前,法警通常会请死刑犯抽三根烟,这样做一是平抚犯人的紧张心态,二是有着象征意义,就是民间所谓的‘一路走好’、‘上路烟’。”一位法警介绍道。
  
落马高官“等我出来一定请你吃饭”

肖伟告诉记者,级别较高的落马官员,大多上了年纪,身体状况不太好,因此在押解的过程中通常会给予一些人性化的特殊照顾。譬如,叮嘱他们庭审时间可能会比较长,必用药要随身带着。对于年纪较大的老残被告人,如果庭审时间比较长,法警会提醒法官休庭,让他们休息和吃药。肖伟说,这些做法绝对不是给落马高官的特殊待遇,而是针对所有老残被告人的人性化措施。

陈德光曾经负责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等人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受贿罪一案的押解任务。当时,李启红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考虑到她的身体状况,在押解过程中,法警并没有给她戴头套。“坐在车上颠簸,头套位置挪动,被告人的眼睛会被挡住,加上她身体不好,很容易导致晕车呕吐的情况。”陈德光解释。

在李启红上车前,陈德光告诉她:“如果你不舒服,可以敲一下车窗,我们在前面就可以听到。”听到这句话,李启红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意外,她点点头,对陈德光说:“谢谢!”在陈德光看来,这位昔日的女强人,在受审时表现得非常谦卑。“几乎所有的落马高官都是如此,不管过去如何呼风唤雨,一旦沦为阶下囚,锐气就都不见了。 ”陈德光说。
  
押送途中,李启红与一起押送的女犯讲起了外面生意的情况,也有说有笑。上午庭审结束,吃饭时则心事重重,胃口一般。她还试图向法警诉“冤”。在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后,李启红当庭痛哭。宣判后,李启红被允许与女儿等家人见面。面对痛哭流涕的女儿,李启红再度流下泪水,并安慰她:“妈妈没事,一切都好。”
  
在押解回看守所的路上,李启红逐渐恢复了平静。下车后,她对陈德光开起了玩笑:“小伙子,你很不错,贵姓啊,等我出来一定要请你吃饭。”

来源:观察者网,文/刘晓星、凌娜、刘冠南、汤涵茹、马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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