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公司保证金存款协议
甲方:YYYY银行ZZZZ分行
地址:GZ市YX区HS路123号
乙方:XXXX公司
地址:GZ市HZ区BZ路456号789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管规定的要求,本着平等互利、恪守信用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在甲方开设保证金存款账户,账户名:XXXX公司,账号:1234567890,保证金按照注册资本200万元的5%缴存,数额为10万元。
二、本保证金账户为定期存款账户,利率为2.25%(按保证金缴存日银行公布为一年期存款利率执行)。计息方式为每年付息一次。
三、本保证金账户的起息日为20XX年XX月XX日。
四、未经中国保监会(或广东保监局)书面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动用或处置保证金。甲方未尽审查义务的,应当在被动用保证金额度内对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乙方向甲方提出动用保证金的申请时,应当向甲方出示中国保监会或广东保监局签发的批准文件,甲方有权复印批准文件归档备查,有权通过合法手段对文件真伪进行查询。乙方拒不提供批准文件的,甲方有权拒绝动用申请。
六、甲方因内部原因无法继续为乙方提供保证金服务的,应当在提前XX日通知乙方。
七、当甲方或乙方名称或其他涉及本存款协议的事项发生变更,双方应在原有协议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订立新的协议。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甲方一般定期存款账户管理办法执行。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YYYY银行ZZZZ分行(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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