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工作中需要充分的信任,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当事人不要随意干涉律师的工作。但作为委托方,当事人有权时刻关注律师工作的进展,在律师需要的时候向他提供某些帮助,还可以监督律师的工作成效。
一般来说,律师对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有自己的看法和处理方法。虽然律师的工作比较专业,但也难免在工作中出现明显的疏忽或错误,这时当事人要尽快提醒他,或者让他作出令当事人满意的解释。如果对律师的工作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要及时向律师提出。特别是一些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一定要自己拿主意,但在提意见前要三思而行,因为当事人的意见可能不那么专业或与法律规定不符。
还有的时候,律师并不是真正关心当事人的利益,只是希望从当事人身上多赚点钱。如,本来可以让原告与被告互相协商解决的问题,律师却拼命鼓动当事人把问题继续推向法庭,借机延长为当事人做法律服务的时间,以此增加当事人的诉讼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当事人自己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