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日常法律事务
一、法律咨询
团队律师每小时1000元,主办律师每半小时1000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
二、出具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
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起草协议,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
每份为1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三、代书法律事务文书
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包括:起诉状、证据清单、代理词、答辩状、等,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
每份文书在1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四、代办公证
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
每件2000-5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五、法律培训
5000—10000元/小时。
第二部分 常年法律顾问收费标准
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可以根据聘请法律顾问单位注册资本数额、年营业额、法律事务的多少及难易程度等确认法律顾问费数额,即根据单位规模、工作量等情况协商收费,每年法律顾问费数额可以在6万至60万以内议定。法律顾问费的具体数额,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不受此幅度的限制。
第三部分 诉讼、仲裁案件收费标准
一、代理一审案件
1、刑事案件
①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1)侦查阶段:10000-20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20000-30000元/件;
(3)一审阶段:30000-50000元/件;
(4)二审阶段:30000-50000元/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属地以外案件、重大贪污贿赂案件、涉黑涉恶案件、非法集资类案件、被告人人数众多案件等,根据实际情况,代理费为上述标准的2-5倍。
②代理刑事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事部分代理费按刑事案件代理费收取,附带民事部分代理费按民事案件代理费80%收取;代理刑事被害人案件,刑事部分代理费按刑事案件代理费80%收取,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代理费按民事案件代理费80%收取。
③办案工作费用:市内交通、通讯、误餐等工作费用,一次性包干收取或实报实销;律师到外地出差的差旅费以及办案所需的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复印费、打印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2、民事、行政案件
①不涉及财产标的的案件:
市内普通民事、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8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人数众多、涉外(含涉港、澳、台)、重大疑难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以及涉及知识产权案件、撤销、吊销许可、降低资质等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对案件当事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案件和知识产权类行政案件,代理费为上述标准的2-5倍。
②涉及财产标的的案件:
根据争议标的额按照下表的比例收取代理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8%;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7%;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6%;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2%-5%;
6、1,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4%。
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人数众多、涉外(含涉港、澳、台)、重大疑难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以及外埠民事、行政案件,代理费为上述标准的2-5倍,但外埠民事、行政案件代理费最低不低于20000元。
③办案工作费用:
市内交通、通讯、误餐等工作费用,一次性包干收取或实报实销,律师到外地出差的差旅费以及办案所需的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复印费、打印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二、代理二审案件
1、未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100%收取。
2、已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80%收取。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再代理一审、二审,代理费按曾代理的上一审判阶段代理费标准的80%收取,但多次优惠后最低不低于一审收费标准的50%。
4、办案工作费用:市内交通、通讯、误餐等工作费用,一次性包干收取或实报实销,律师到外地出差的差旅费以及办案所需的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复印费、打印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三、代理再审(申诉)案件
1、根据案件的标的金额、复杂程度分阶段收取:
①签订代理合同当日先收取代理费2-5万元;
②听证阶段收取代理费1-2万元;
③收到裁定再审裁定书收取代理费3-8万元;
④裁定再审后,参照上述代理一审、二审案件的标准收取重审代理费。
2、办案工作费用:市内交通、通讯、误餐等工作费用,一次性包干收取或实报实销,律师到外地出差的差旅费以及办案所需的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复印费、打印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四、代理执行案件
1、未代理一、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100%收取。
2、已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标准的80%收取。
3、代理被执行人的案件,代理费按代理执行案件的80%收取。
4、办案工作费用:市内交通、通讯、误餐等工作费用,一次性包干收取或实报实销,律师到外地出差的差旅费以及办案所需的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复印费、打印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五、代理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同民事案件一审收费标准。
六、计时收费标准
以上诉讼及仲裁案件可按律师服务时间收费,收费标准:1000—3000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