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律师以后,不是一了百了,可以撒手不管了。因为律师要顺利开展工作,离不开当事人的协助和配合。作为当事人,最了解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实。因此,当事人有义务如实、全面地告诉律师自己委托事项的一切事实,并提供已经掌握的相关证据及调查线索。
当事人可能由于某些原因,不愿告诉律师所有的细节;或者只描述那些对自己有利的细节,而故意隐瞒一些事实,这样做其实对当事人很不利,因为律师只有了解了全部事实以后,才能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更糟糕的是,如果当事人隐瞒了聘请的律师,却让对方当事人或对方当事人聘请的律师掌握了这些细节,那么当这些细节在某个关键环节被对方指出时,一定会让当事人聘请的律师非常被动,这位律师有可能拒绝继续为当事人服务。所以,把所有的细节,包括那些对自己不利的因素,如实告诉律师,这是合作的前提。另外不要担心律师因此知道了自己的一些隐私,因为律师对隐私有保密的义务。
除了直接的调查工作、专业性法律事项交给律师去做以外,对于一些非专业性的简单的日常事务,当事人可以代律师去做.比如打印一些文件。这样可以让律师专心去处理那些法律事务,提高办案效率,还可以节省一点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