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7
何种情况下律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律师在接受委托以后,应该忠实履行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但有一部分律师素质不高,受拜金主义及各种不正之风的影响,会做出败坏律师名誉的违法乱纪的事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律师违法乱纪,根据不同情况应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应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有时律师的失职往往给当事人造成很大的损失,这时当事人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律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需符合三个条件:

1.律师有过错

即律师因故意或疏忽大意过失给当事人带来了损失。如律师发生延误办案时机、适用法律不当、丢失重要证据材料、泄密等失职行为给当事人带来各种损失,律师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当事人自己的过失带来了损失,律师不承担责任。

2.确实造成了损失

损失分为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经济损失和直接损失容易确定,精神损失则存在较大争议,间接损失则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必然依据。

3.律师的过错和当事人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即当事人的损失是由律师的过错造成的。

律师因违法执业而失职,不仅会给当事人带来损失,也会破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正常管理。因此,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律师,除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外,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的行政处罚方式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和吊销执业证书四种。

在某些情况下,律师违法乱纪的活动还可能构成犯罪,此时律师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些犯罪主要有:泄露国家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行贿罪、伪证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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