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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辩律师介入越早越好。
2、 阅卷是最基础的工作,不要错过任何细节。
3、 注重与法官沟通,姿态要低。
4、 防范风险,不能将案卷材料交给当事人和家属。
5、 第一次会见要取得当事人信任,这最重要。
6、 前期制作的传播文章要保密。
7、 每日一呼,冤要喊出来,呼吁要有亮点。
8、 案件要获重视,不能局限于案件本身,必须让政法系统和民众看到超越个案的一般法治意义。
9、 刑辩不限于法庭,而是全方位的,多样的,很多案件等到了法庭为时已晚。
10、 对检、法等部门的积极表现要及时表示感谢,可发表声明,同时发出期待要求,及时沟通。
11、 施加压力,可能坏,也可能好。
12、 家属可举报,针对个人,打击面要小,通长不超过2-3人,控告要席卷一切有关机构。
13、 控方支持的,我们通常要反对。
14、 申请回避是策略,将案件存在的问题一开庭就展示出来,如刑讯逼供、非法取证、隐匿证据等。
15、 庭前会议提出各种申请、异议、视频直播、鉴定等,增加庭审难度,以寻求沟通机会。
16、 找准刑辩的切入点,即案件的辩点。
17、 交叉询问为法庭的重要技巧,例如
(1) 以控方的询问为切入点询问,以补充发问为主。
(2) 询问中以揭露问题为主。
(3) 找出法庭需掌握的问题焦点。
(4) 忌陈述式和反问式发问。
18、 检察员可以进行法律监督,但不是当庭,而只能庭后提出。
19、 检察员出庭需要指派函,否则不可出庭。
20、 法官、检察官诱导证人要及时反对。
21、 检察员作人身攻击性发言要制止。
22、 庭审中递条子是违反法官审判独立性的,要反对。
23、 及时申请取保,建议撤回起诉,即便到法庭还可以往回打。
24、 被告身体有病等特殊情况,要申请中止庭审或延期审理。
25、 进攻式辩护,适时向社会公布重要证据或重要信件。
26、 庭审中可打断代理人或公诉人发言,使其情绪受到影响,引导庭审方向发生变化。
27、 二审等上级旁听一审庭审,虽属敬业行为,但会先入为主,致使二审形同虚设,须回避。如料定会驳回,可整理后将回避理由发表。
28、 一份好的法律文书是案件成功的关键,刘大尉申诉状就修改百余次。
29、 细节决定成败,魔鬼往往隐藏于细节之中,只有细之又细,将细节无限扩大,方可收到良好的意想不到的效果。
30、 进攻式辩护是辩护的有效、常用方式。可以控告,要求找准切入点,积极有效的多方位、多形式的进行,以早日放人为原则,尽可能增加庭审难度,以寻求沟通机会。
31、 开庭如打仗,开庭前必须做好准备。
32、 辩方可提供相关文件、判例、文章等供法庭参照。
33、 控方提供的新的总结性文件视为新证据,要质证。
34、 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态度有时暧昧不明,可能是烟雾弹,要格外注意,如果有把握或控方有最大诚意时,可以全盘托出辩护意见及质证意见,但一定要慎重。
35、 控告可以逐级全面进行,将程序违法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6、 沟通协调时要做到理性,既要放得出去,也能够收得回来。
37、 勇敢和坚持是刑辩律师必备的精神。
38、 物证必须重视“同一性”问题。
39、 询问被告人的主要问题,包括案件事实、是否有刑讯逼供、询问次数、询问人员名字、是否保证吃饭休息、身体状况等。
40、 向侦查人员了解案情时视情况掌握主动,追问等要有强大的气场,要像审问一样,居高临下。
41、 侦查阶段辩护经验
(1) 刑辩是阻击战,寸土必争,没有坚决的斗争,不可能取得进展,在侦查、检察阶段存在大量违法及证据链脱节等情形下,进攻是最好的辩护。
(2) 刑辩的黄金期在前期,律师介入越早越好,推迟时间便是贻误战机,越往后越被动,律师从接受委托开始的第一时间,就必须严阵以待,开始坚决的辩护。
(3) 公权利强力介入的涉黑案件,往往伴随着残酷的刑讯逼供,律师需早介入,频繁会见,坚决控告,杨某文等涉黑案被抓,几十人因此没有一人遭刑讯。
(4) 如有可能,必须团队作战,每一个嫌疑人可以请两位律师,绝对不可以浪费任何一个名额。李梅案,徐昕与曾律师搭档,配合默契,凝聚合力。
(5) 刑事辩护绝不限于法庭,而是全方位辩护,形式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