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作中发现了危险时,能否立即停止工作
答:生产或工作中的危险往往具有不可预测性,很可能在职工工作的过程中突然发生。为此,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由此可见,职工在工作时发现危险,可以立即停止作业。但是,员工发现危险后,立即停止作业的范围仅限于“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所以如果是很小的危险,不具有威胁人身安全的紧迫性的,考虑到企业的整体效益,职工就不必停止作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