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句话该怎样理解
答:《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公民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全面准确地理解这一原则,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不得强制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
(3)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的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绝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