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2
行政处罚当场作出是否合法

行政处罚当场作出是否合法

情景再现

一天,蒙某因为临时状况而比平时晚出发了许多,恰15当天公司正好有一个重要会议为了能够及时赶到公司参加会议,一路上蒙某将车开得飞快因为如果赶不上会议,可能会给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在十字路口等待绿灯的时候,他看到此处基本没什么车辆和行人通过,就选择了闯红灯想要尽量节省一点时间。然而事与愿违,在他闯红灯的时候被巡逻的警察看到了。警察迅速拦停了蒙某,指出他的行为的重大危险性,表明蒙某已经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交警当场对他作出了罚款两百元并且扣6分的处罚决定。蒙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在事后去交了罚款。那么请问,公安机关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行为是否合法?

依法解答

公安人员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行政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在本案中,蒙某闯红灯的行为很明显违反交通法律的规定,极有可能会出现危险。所以,本案属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安机关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第一百零四条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总结提示

在现实生活中,法律为了提高办事效率,节约资源,赋予行政机关当场处理的权力,因此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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