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物的行为是否要受到处罚
情景再现
王某经营着一家超市,但是,他在经营超市的同时还倒卖烟花爆竹。后来,他的行为被工商部门发现,并将他的烟花爆竹进行扣押,他的超市也被查封可是,当工商部门将他的超市查封之后,王某仍然偷偷地将自己超市里的东西取出来,拿到其他地方去卖。他的行为被相关部门发现之后,作出了将他拘留七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王某却说这是他自己的东西,他有权变卖,并认为执法机关的做法是错误的,不能对他进行处罚。那么请问,王某的行为是否应该受到处罚?
依法解答
王某的行为应该受到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的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由此可见,无论任何人都不能私自变卖行政执法机关已经扣押的财产。在本案中,王某偷偷将执法机关已经查封的超市中的东西进行变卖,这种私自变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该法的规定。所以,王某应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执法机关的做法是正确的。
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总结提示
扣押、查封、冻结是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所采取的强制措施,行政相对人违法处置已采取强制措施的财产的,权力机关有权对做出妨碍行政执法行为的行为人处以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