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判决竟将残疾老父弃留法院
法院以其严重扰乱办公秩序决定拘留其15日
叶某因为不满法院判决,将其双目失明的父亲带到法院并弃留在法院立案大厅,严重扰乱法院办公秩序。近日,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进行拘留。
家住广德县凤凰社区的叶某与其父亲的养女叶某某系法律拟制血亲的姐弟关系,叶某某出嫁后在叶某父亲的土地上部分出资建盖了楼房、厨房及平房等。2007年10月28日,叶某与姐姐叶某某签订一份协议,明确楼房后面的三间平房包括走廊归叶某某所有。2015年8月25日,上述房屋被广德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拆迁,叶某领取了包括本应属于叶某某的那部分的全部房屋的拆迁补偿款。二人多次协商,叶某均拒绝返还,叶某某遂起诉至广德县人民法院。
经过数次调解未果,承办法官依法判决被告叶某领取全部补偿款后未支付叶某某应得的部分,属于不当得利,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返还属于叶某某的那部分拆迁补偿款,并告知叶某如不服判决可以依法上诉。然而,不满判决结果的叶某没有依法上诉,而是将其年事已高、双目失明的老父亲带到法院并弃留在法院立案大厅。在法院联系到所在社区并将老人送回去之后,叶某第二天竟又将其父亲弃留在法院立案大厅。
该院认为,叶某不依法行使上诉权,却以极端的方式影响法院正常工作秩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秩序的意见》第九条第六项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