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7
老父神智不清 女儿借力行孝

吴女士是位企业家,丈夫是法国人,有一儿子8岁,现居住于深圳。

母亲早已过世,父亲七旬高龄。2012年春节,父亲不小心摔了一跤,虽然请了最好的医生进行治疗,但还是给父亲造成了神智不清、生活不能自理的后果。

吴女士有钱没时间,所以承担了全部费用,并请了保姆与内地的兄嫂一起照顾父亲的日常起居。嫂子对父亲本来有些怨言,但由于吴女士资金支持有力,目前一切正常,相安无事。

吴女士由于工作关系,经常飞来飞去,一则关于空难的新闻打破了吴女士内心的平静。经过几次联系,吴女士终于坐在了我们的洽谈室。吴女士最不放心的就是父亲,有意留一笔钱给父亲防老。

之前有律师曾建议吴女士立一份遗嘱,给父亲留下一笔钱用于养老,但吴女士担心父亲没有能力使用和管理这笔钱。还有一个办法是直接给哥哥一笔钱,专门用于父亲年老生活,等父亲去世后,剩余资金归哥哥所有,但此举吴女士又担心哥哥妻管严,而嫂子娘家负担较重,如果一大笔钱放在哥哥手里,哥哥肯定守不住,假如自己将来出了意外,父亲还是要受苦。

沟通出奇的顺利,我们很快就帮吴女士成功设计了一份赡养父亲家族信托方案,即吴女士拿出一笔资金设立一份赡养父亲家族信托,专门用于吴女士父亲的生活和医疗护理开销,由信托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方式按月支付。父亲作为受益人,哥哥作为监护人使用资金。

如果哥哥先于父亲去世,则由新的监护人使用资金。如果在父亲去世后资金有剩余的,剩余资金归吴女士儿子所有。

对于这个安排,吴女士开始并不理解。吴女士说,我这笔钱拿出去就没打算再拿回来了,父亲用不完,就全部给哥嫂好了,他们也辛苦。我们解释说,如果父亲去世后剩余款项收回,那么父亲活得越久,对资金使用人利益越大,有助于父亲得到更好的照顾。吴女士最终采纳了我们的建议。

如果吴女士先于父亲离世,信托继续有效。而且不受吴女士破产、离婚及继承的影响。

吴女士说:不用再为父亲将来的生活担忧,我心里从来没有这么轻松过!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孝顺的子女也希望父母晚年幸福。如果子女一直身体健康、收入稳定,当然没有问题。但假如做子女的先走一步、或者因生意失败破产,年老父母的晚年可能就失去保障。所以,有条件的子女通过家族信托为父母提前设立一份保障,才是真正的尽孝之道。

提示:家族信托具有分散风险、隔离保密、避免重税、防范债务、身后有效、灵活可控等功能,受到我国信托法律制度保护。因保密要求,文中人物和情节均作虚构处理,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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