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大咖们聚首最高法 与首席大法官热聊了什么?
“世界上最难的两件事,一是把别人兜里的钱装到自己兜里,二是把自己的思想装进别人脑子。我觉得,电影电视是这两件最难事情的结合体,既要把观众腰包里的钱装进自己腰包,还要把自己的价值观和理念装进观众脑子,让他们乐意接受。”
一席话,引来全场笑声。
这是哪里?都有什么人?大家在谈论些什么?
这里是北京。再具体点儿,这里是位于东交民巷27号的最高人民法院。
1月21日,大寒节气后的第一天,北京气温跌至冰点以下。但在这里,记者感受到的,却是十足的热度。一群有着法治情怀的文化人,其中不乏著名文学家、艺术家,从四面八方受邀而来,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繁荣法院文艺创作工作座谈会。这群健谈而活跃的文化人,使现场热烈的讨论不断升温。
发出邀请的不是别人,是首席大法官周强。
召开座谈会,不是为“赶时髦”,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繁荣发展法院文艺,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可能有人疑惑:法院文艺?
周强有个形象的比喻:对于社会主义文艺的大江大河而言,法院文艺只是一条小溪。但是,这个小溪也可以卷起美丽的浪花,发挥很大的作用。
座谈会上聊些啥呢?借用周强的话,就是问计于能、问计于贤,“请大家一起集思广益,共商繁荣法院文艺创作大计”。
请听——
“法院都在狠抓文艺繁荣,可见文艺大发展的时代已经到来。”第一个发言的中宣部副部长景俊海幽默了一把,听的人都笑了。
为了配合法院系统做好繁荣法院文艺创作工作,文化部副部长董伟作出承诺:“对重点法治题材的创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对优秀法治题材作品的演出,包括全国巡演给予必要帮助。”
作为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白庚胜表示,中国作家协会愿意进一步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合作,在发现、培植、扶持政法文学创作队伍,繁荣法院文学事业方面多做一些配合性的工作。
“大家互相留个电话,好剧尽量往央视这儿放。”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艺术总监李京谈电视剧创作,不忘给已经马肥草盛的中央电视台做个显性广告。今天文艺大腕云集,广告效应肯定很嗨!
“《秋菊打官司》很火,尽管有些法律上的错误,但不影响作品的价值。这部电影不是就法官写法官,是写社会现象。法院文艺一定要和深厚的、广阔的社会背景结合起来才能出现好作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振清发言一结束,就赢来一片喝彩。
作为首席大法官,周强对于法治文艺创作的关切始终如一。早在2013年刚到任不久,周强就曾邀请一批知名作家、编剧组织召开人民法院影视创作座谈会,并出台了《人民法院影视创作扶持办法》,提出人民法院题材影视创作大有可为,要努力创作弘扬公平正义、推动社会进步的优秀影视作品。
2014年全国两会前夕,在法院题材电影《执行》首映式上,周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强化与影视主管部门、专业创作人员和专业影视单位的合作,把丰富的司法资源转化为优质的影视作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精神食粮。
参会专家的发言都流露出满满的文艺情怀和法治情怀,一些发言者对法治文艺创作的思考很深刻,言辞甚至有些犀利。
从下午三点到六点多,首席大法官始终在仔细倾听,认真用笔做着记录,并不时点头。
“我国传统法律题材影片中的司法官形象,都是扁平人物,性格单一,同时法官形象塑造上有一个共性,就是注重司法官的人格塑造,却缺乏对于司法制度本身的分析和检讨,一些案件虽然实现了正义,也不过是拜好的司法官人格所赐,并不是严格意义上事实、法律和证据的胜利。”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的分析很独到。
要繁荣司法题材文艺创作,需要解放思想。张建伟认为,约束和禁忌太多,势必使得创作者怀有“以后我们就不创作严肃作品,就创作那些观众喜闻乐见,但没有多少内涵的东西”的心态,致使有质量的作品“难产”。
“法治题材影视剧里,为什么法官一定要是男一号、女一号呢?”写侦探小说和研究证据法同样闻名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提出,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模式,主要角色是检察官和律师,法官只是居中裁判。
“既不能一窝蜂地专门评写冤假错案,或者专门写法官疏漏,也不能只写好人好事,还是要多出一些精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司长李京盛的话,引起了大家共鸣。
对与会者提到的几个高频词,“新闻富矿”、“价值引领”、“法治精品”,等等,周强表示认同。事实上,首席大法官对文艺创作和发展,一直有着深刻的洞察。
三个多小时过去了,言者兴致盎然,听者意犹未尽。
倾听完与会者发言,周强把16位发言者的名字一一提及并道谢,表示“很受启发”。
接下来,周强以“文艺与司法的密切关系”为切入点,不用稿子,即兴讲话,和大家分享自己的思考。
一、司法与文艺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它们都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己任,为弘扬真善美、鞭挞假丑恶、传递正能量共同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文艺以自己的独特作用服务着司法。法治文艺作品,可以普及和深化人们对法治的认识,促进树立法治思维、培育法治信仰,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建设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三、司法实践是文艺创作的重要源泉。广大法院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为文艺创作提供了广阔空间和丰富素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宝库。
四、司法是文艺繁荣发展的有力保障。司法依法保护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尊重和鼓励原创精神,规范和引导形成良好的文艺创作秩序。
五、司法裁判与文学有相通之处。古今中外,凡是产生重大影响的判决,不仅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而且文字优美。判决书写得优美,能更有效打动人心。
现场听完首席大法官的思考,记者瞬间“涨了姿势”。
对于如何繁荣发展法院文艺,首席大法官给出要诀:“抓精品力作”。记者暗忖,这可以看作是对座谈会高频词的回应吧?
如何实现?很简单,就是“五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要彰显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要体现人性的光辉和力量,要回应时代的呼声,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
下一步,关键看行动。
周强现场为诸位文艺大咖们派发了六个“福袋”。有木有那么一点小激动啊?
“福袋”1:欢迎各位作家、艺术家积极投身法院文艺创作,并将全力安排有志于此的作家、艺术家到法院采风,深入司法实践体验生活、寻找素材。
“福袋”2:筹划成立法院文联,建立起一个内外联系的桥梁纽带,为大家提供好服务。
“福袋”3:充分利用好法院博物馆,将来可以用来开研讨会,举办小型文艺演出。
“福袋”4:召开全国法院文化工作会议,通过法院文化建设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繁荣法院文艺。
“福袋”5:出精品力作。把服务和投入重心放在抓精品创作上,用好作品说话。
“福袋”6:充分发挥文艺评论的力量,抓好、用好文艺评论。
激动过后,崭新而伟大的法院文艺创作之旅正式拉开序幕啦。
2016年,新期待、新召唤扑面而来。讲述法治,创作不朽,你不能缺位。因为,推动法治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无——你——不——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