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诽谤自己但很难搜集证据怎么办?
问:法官您好,有人通过网络传播恶意捏造的事实对我进行诽谤,我又很难搜集到证据,请问刑法对于此种情形有何规定?
答:如果情节严重就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刑法修正案(九)对该条也增加了一款作为第三款:“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是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可见,你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自诉,如果提供证据确有困难,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作者:王雅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