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遗嘱在继承开始后该如何执行?律师在遗嘱执行中的作用如何体现?
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即发生法律效力,接下来就涉及到遗嘱执行的问题。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一个遗嘱的执行,有可能简单,可以迅速完成,也可能非常复杂和困难,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因此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委托北京遗产继承律师网的继承专业律师作为遗嘱宣布人和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美琼、熊伟浩、熊萍与张凤霞、张旭、张林录、冯树义执行遗嘱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的复函》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遗嘱执行人的权利义务均未作出相应的规定。只要法律无禁止性规定,民事主体的处分自己私权利行为就不应当受到限制。张凤霞作为熊毅武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在遗嘱人没有明确其执行遗嘱所得报酬的情况下,与继承人熊伟浩、熊萍等人就执行遗嘱相关的事项签订协议,并按照该协议的约定收取遗嘱执行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的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代理的情况,该协议是否有效,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审查。只要协议的签订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协议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就应认定为有效。如果熊伟浩、熊萍等人以张凤霞乘人之危,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订协议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该协议,应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人民法院不宜主动对该协议加以变更或者撤销。”这一复函更加肯定了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的合法地位。
首先,律师作为遗嘱宣布人有助于减少或避免因遗嘱引起的纠纷,因为律师熟知有关继承的法律规范,能够对相关人员进行遗嘱内容的解释和解答,这样有助于遗嘱的顺利执行。
而且,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能提高遗嘱执行的效率,有效降低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尤其是对于被继承人遗产数额较大,种类较多的情况,或是遗嘱执行涉及债务清收,债务的偿付,股权、房产、金融资产、知识产权的财产权益等多种资产的清点、变更、分割,企业控制权的转移等问题。
总之,做好遗嘱的宣布与执行工作,提前做好财产的清点、核算、管理和保护工作,对保障财富的顺利交接,保障事业的平稳过渡,保障继承人的份额和权益不受到危害,减少中间税费支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