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区西雅小区61岁的吴先生去年购买了山东的一套海景房,陆续交纳了20多万元房款,后来发现房子五证不全,如今想退房困难重重。
外地来石务工人员吴先生长年在石工作,多年来都是租房生活,他梦想着能有一套自己的房产。前些年,通过路边印发的宣传单,他认识了一位销售海景房的代理小贾,“他们主要做山东的项目,我之前曾去山东看过房,交了3000元的押金。后来,价位不合适,我不打算买了,对方只退给我2000元的费用。”可吴先生并未吃一堑长一智。
这几年,小贾一直和吴先生保持联系。去年五一期间,在小贾的极力游说下,吴先生到山东龙口看房,并看中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海景房。“当时,我就跟他们签订了认购单,先交纳了10万元的房款,后来又交了10万元。”吴先生说,没过多久,他就突发糖尿病,医院也一度下了病危通知书。由于长年独居,他有了退房的打算。
“报纸上不是说买房要买五证齐全的房子吗?我清楚地记得,当时在售楼部只看到了三个证件,其中并没有预售许可证。后来,我拿着认购书和收据找过律师,对方说我买的这个所谓的海景房是个违规楼盘,因此签订的认购单是无效的。”吴先生下定了退房的决心。
小贾却拒绝他的退房申请,还要求他尽早补齐剩余的几万元房款。这期间,他一直和小贾沟通交涉退房事宜。
“今年初,小贾同意说可以帮我退房,还向我索要了1万元当做退房好处费,并承诺年后帮我退房。”可结果,房子至今没退。“前不久,小贾又说开发商同意了,可以退房,但要赔偿8万元的损失。我一共付了20万元的房款,现在让我赔8万元,我找哪儿说理呢?”
师事认为,异地购房本来就存在风险,市民一定要选择五证齐全的房产购买才有保证,不能只听销售人员的片面宣传。对于吴先生的事情而言,若双方协商不成,建议他到合同约定的管辖地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我们接触的案例中,合同约定的管辖地往往是房产所在地,这也给购房者日后维权增加了成本,所以异地购房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