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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律师

法治时代,我们该怎么用法律的眼光谈恋爱?

日期:2015-05-29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阅读:197次 [字体: ] 背景色:        

艳遇是善意取得,

偷情是无权代理,

强吻是恶意添附。

女生撒娇是相对权,

男生打望是对世权,

与邻班人恋爱是地役权,

与本班人恋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角恋是恶意串通,

英雄救美是风险承担,

失恋是不可抗力,

同居是紧急避险,

分手是撤销要约。

追女生是欺诈,

求婚是重大误解,

结婚是缔约过失,

离婚是违约行为。

单相思是形成权,

结婚是永佃权,

分居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双方红杏出墙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分手是形成权。

老婆是自物权,

情妇是他物权,

小姨子是相邻权。

找情人是无因管理,

一夜情是意思自治。

婚生子是法定孳息,

私生子是自然孳息,

借腹生子是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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