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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字辈贪官排行榜NO 2.陕西“房姐”龚爱爱

日期:2015-05-15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阅读:192次 [字体: ] 背景色:        

核心提示:房叔,房哥,房姐,房妹,中央实施八项规定以来,一个接一个房哥房姐横空出世,曝光的房产最多有上百套之巨,最近爆出的杭州“房叔”,受贿1.24亿也创下了房叔的记录。对这些“房”字辈贪官一一梳理,看看谁最贪?

NO 2.陕西“房姐”龚爱爱

坐拥:在京拥有的房产达到41套 面积共计9600多平方米

身份: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

处罚结果:终审获刑3年

2013年9月24日,龚爱爱站在被告席上。当日,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龚爱爱作为被告人出庭。

10月31日,“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在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榆林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龚爱爱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了解,专案组通过调阅龚爱爱的购房合同、租赁协议、交易记录、银行汇款电子凭证、个人借据以及当事人陈述显示:从2005年至2012年,龚爱爱先后在北京购房44套,涉及商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购房合同总价3.9亿余元,其中按揭贷款1.59亿元。龚爱爱购房资金主要来源于参与煤炭经营收入、房屋租金、工资收入和个人借款。专案组在侦查期间,未接到关于龚爱爱经济犯罪线索。 >>

新闻链接:

“房姐”一审获刑3年,“罪不涉房”

▲2013年9月29日,龚爱爱在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法庭上。

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据新华社西安9月29日专电(姜辰蓉、程露)9月29日,备受关注的“房姐”龚爱爱案在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龚爱爱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判后,被告人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法院认定龚爱爱非国家工作人员

法庭认为,被告人龚爱爱曾为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多次伪造、买卖户籍等身份证明,其行为破坏了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且当庭拒不认罪,依法应从严处理。根据龚爱爱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在庭审中,辩方曾称,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系民营企业,龚爱爱既非国家工作人员,也非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对于这一意见,法庭予以采纳。此前有媒体报道,龚爱爱仍为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东,并仍享受分红。对此,榆林市政府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龚爱爱入股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应该是事实。但这一银行为股份公司,只要没认定是非法资产,享受股份分红就属正常商业活动。

为何“罪不涉房”?

此案专案组表示,经过对龚爱爱购房及资金来源的调查了解,未发现起诉罪名以外的犯罪线索。

专案组通过调阅购房合同、租赁协议、交易记录、银行汇款电子凭证、个人借据以及当事人陈述显示:从2005年至2012年,龚爱爱先后在北京购房44套,涉及商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购房合同总价3.9亿余元,其中按揭贷款1.59亿元。龚爱爱购房资金主要来源于参与煤炭经营收入、房屋租金、工资收入和个人借款。专案组在侦查期间,未接到关于龚爱爱经济犯罪线索。

对备受关注的财产问题,龚爱爱辩护律师指出,在不涉及其他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仅就一般公民(相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特殊人员而言)的财产问题,国家机关无权要求其自证其财产来源合法,这一规则是保护一般公民人身与财产安全,隐私安全与国家机关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之间的边界,全体社会成员均应恪守这一边界。

专家:指控需有确凿证据

对于“房姐”龚爱爱房产及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多位法学专家。专家指出,任何指控均需建立在具体违法犯罪的事实和确凿证据的基础上。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目前只能掌握她违法的事实是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而没有查到她房产方面或经济方面的其他确凿的犯罪事实。因此,就不能进行起诉。

针对舆论关注的龚爱爱在北京购房的资金来源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洪道德说,购房资金属于私人财产,如果没有证据显示资金来源非法,任何人都无权过问别人的财产,这涉及公民的隐私权范畴。只要购房款目前没有查到涉及犯罪行为,龚爱爱在北京买多少套房子本身对案情影响并不重要。

■评论

不管聚敛多少房,监狱只给一张床

备受关注的案件暂时尘埃落定,可是“房姐”仅仅因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决,还是令人有些疑惑。

龚爱爱之所以被网友“亲切地”称为“房姐”,她名下位于北京、西安、神木等地价值不菲的各类房产可谓“功不可没”。负责调查的专案组表示,经过对龚爱爱购房及资金来源的调查了解,未发现起诉罪名以外的犯罪线索。

“房姐”锒铛入狱却不是因为巨额房产?虽然网友的证据并不充分,但网民的质疑情有可原。北京房价有多贵,买一套房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有多么“伤筋动骨”,这些“常识”相信早已深入人心。

而“房姐”一出手,就是大手笔。数十套房产,天文数字般的购房款,让人咋舌,“哪来的这么多钱?”也成了所有人的疑问。舆论迅速聚焦在她曾担任过的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职位上,也难怪,“位高权重”再加上曝光率超高,想躲都难。

专案组表示,龚爱爱购房资金主要来源于参与煤炭经营收入、房屋租金、工资收入和个人借款,侦查期间也未接到关于龚爱爱的其他经济犯罪线索。按照法律法规来看,她的巨额财产并不违法,但是想钻法律的漏洞,可没那么容易。

法律的空子下,暴露出巨大的“灰色空间”。“房姐”的职务引人遐想,合法的“巨额收入”更让人纳闷。在这个江湖中,有人呼风唤雨,有人一夜暴富,灰色的海洋里,浊浪滔天。殊不知,出来混迟早都要还,钻空的代价,就是疏而不漏的法网。

“房姐”钻了空子,通过各种方式获得了不同城市的户口,如此“能人”依然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何尝不是为那些在灰色地带游走的人敲响了警钟?要知道,不管聚敛多少房,监狱的小黑屋里,只会给你留下一张,窄窄的床。(记者段续)新华社北京9月29日新媒体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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