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4
关于恢复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的通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的通告

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5月14日起,全市各级法院恢复开放立案大厅、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场所现就开放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在办理诉讼事项时请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全程佩戴口罩。

二、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员密度,全市各级法院将根据接待场所规模对同一时间进入人员数量予以限制,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耐心排队等候。确有相同诉求需要共同反映的,应选派5人以内代表。

三、在进入接待场所时,请主动配合安检和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有效身份证件。如有北京健康宝校验异常或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

四、在立案大厅、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场所内,请自觉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不扎堆。诉讼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五、全市各级法院开放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场所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北京移动微法院”微信程序、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继续提供线上立案、网上信访等诉讼服务。当事人可以继续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诉讼材料。

因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相关措施带来不便,敬请理解。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3日


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安排的公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全市各法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统一延期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 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等措施。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期参加庭审的,也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3. 建议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尽量使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在线开展立案、缴费、调解、查阅档案等诉讼活动。不便网上立案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选择邮寄立案,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

4.鉴于本市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区域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诉讼参与人确需来法院的,须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


相关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