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1
快播案庭审现场实录汇总 CEO王欣当庭喊冤

快播案庭审现场实录汇总 CEO王欣当庭喊冤

公诉人:起诉书上写的,快播软件已被用户用于播放淫秽视频,这件事你知道吗?

王欣:这个是可以明确回答的,不管好坏视频,都需要播放器打开。

公诉人:用户用快播点播网络在线淫秽视频你知道吗?

王欣:这是个别用户,快播无法辨别用户是在线播放还是本地播放。

公诉人:你们说自己对避免用户点击淫秽视频做了很多措施,但是,在你们的缓存服务器中查到了大量淫秽视频,对此,你怎么解释?

王欣:我也觉得很奇怪。快播几亿的文件,淫秽视频只是其中很小部分,存在举报盲点。

辩护人:既然你们无法有效监管不良信息,为何不人工逐一观看?

王欣:如果这样的话,公司就开不下去了……

公诉人:你们明知自己的技术已经被网民利用,明知已经很难监管,为什么你们还不转型?

王欣:我们只是一家技术研发公司,就算用户不用我们的技术,也会用其他公司的技术。现在,专心做技术的公司非常难得。

张克东:查获的服务器中,淫秽视频的比例占超过70%,我是很难理解的。要是真的这样的话,就说明视频网站有70%是淫秽视频网站,这不符合常理。这个证据本身有问题,首先这个服务器是不是我们的硬盘,其次有没有可能淫秽文件被增多。所以这个证据我认为有问题。

公诉人问:快播是否具有发布、上传、搜索淫秽视频的功能功能?

王欣:快播不具备传统意义上的上传、搜索、发布功能,它的作用仅仅是给视频编码、编号,发布的功能是由第三方管理员实现的,只有这样才能让外界看到、然后传播,所以快播不具备传播属性。

快播播放器像一个传统DVD,可以播放各种碟片,可以播用户自己的,也可以播放别人的。

审判长:我觉得你们这个快播110系统功能也不是很复杂啊,技术难度很简单嘛。屏蔽的网址很好改吧?一天可以改100个?

王欣:用户过亿之后,涉及到一个效率问题,后台可能撑不到。

审判长:不用多说了,明白了。

公诉人问: 快播明知有用户利用软件观看传播淫秽视频,为什么不转型?

辩护人:公诉人一直在很激动地问快播为啥不会转型?这个与常识相悖!技术本身是中性的,是没有标签的,没有良性和恶性的。我们手机天天都能收到诈骗信息,为什么中国移动不转型?还有百度云,网易云,这个云那个云的,为什么不去关停百度公司?

王欣:我们不具备做内容的基因,做技术不可耻,坚持做技术的人很难得。

公诉人:快播一共才屏蔽了四千多个网站,比例太少。

辩护人:公诉人说快播一共才屏蔽了四千多个网站,比例太少,但我们认为已经不少了,去年一年的时间,扫黄打非办查处的色情网站也不过422家。

辩护人:快播在监管方面,有没有受到政府部门的奖励或表扬?

王欣:十八大期间,受到深圳网监的表扬。

公诉人:多名快播员工都表示自己知道有淫秽视频,所以快播主观是明知的,放任故意淫秽视频传播。

王欣:你说快播员工明知道有淫秽视频,我想说,他们胆子真大,快播给了他们什么好处?快播那么多员工周末、节假日加班,按照公诉人的意思,快播的员工是拼着命违法?

辩护人:淫秽视频如何鉴定?你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什么情况?

鉴定人:我鉴定过太多了,这种视频随便一拖,肯定就是那种画面。领导拿过来多少,我看多少,(一共)2万多个视频吧,一天至少看600部,最多800部,但600部是我的底线。

公诉人:用百度搜索淫秽关键字+快播,搜索结果得出超过4200万结果,可见快播在传播淫秽视频方面的巨大影响。

王欣:这个没有任何意义,您可以用百度搜索淫秽关键字+QQ看有多少结果。

辩护人:王欣被韩国拒绝入境后并非失去人身自由,而是购买机票回北京,其有主动到案的意愿。

公诉人:当时王欣上了红色通缉令。

审判长:王欣你去韩国做什么。

王欣:去钓鱼。当时有抑郁症,医生建议多外出。

辩护人:看守所医生有诊断材料,证明王欣有严重的抑郁症,有自残自杀倾向。

公诉人:本案犯罪主体是快播公司,王欣是负责人,有不可推卸责任。快播公司以技术开发为中心,多年来,只管技术,不问内容,使得快播成为和淫秽视频有挂钩关系。即便快播关闭后,仍然有很多通过快播搜索淫秽视频。对于王欣,建议判十年以上,并处罚金。

王欣:公诉人列举了这么多证据,在我看来存在很多逻辑错误,互联网常识错误,以及偏见。公诉人通过搜索关键字说明快播和色情网站有关系,这是不合理的。色情网站不是互联网的主流,不信你找两个色情网站给我看看。约炮不能成就陌陌的今天,假货也不能成就淘宝的今天。

辩护人:公诉方的证据不能证明快播公司主动进行传播淫秽视频,因为快播公司也不可能主动传播,不具备发布、上传和搜索功能。视频搜索是通过搜索引擎进行的,绝大部分是百度,这是客观事实。淫秽视频的来源和快播公司无关。快播播放器不是信息服务,只是一种播放工具,不存在服务内容,也没有网络存储空间。

王欣:不能因为有人用菜刀杀人了,就说菜刀公司有罪。不能因为说有人用电脑犯罪,那就说电脑公司犯罪,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么社会必定大乱!

辩护人:国家版权局对快播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是乐视网投诉的。文创动力的投资人也是版权中心的负责人,文件显示,乐视网也是文创动力的客户之一,你说里面有没有利益关系?如此有利害关系的部门,怎么能私自开启、监测服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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