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6
都说母亲是最心软的人,为何对孩子下狠手的偏偏是“她们”

都说宝宝是降临人间的天使,都说母亲是最心软的人,母爱是最伟大的爱,可是有不少虐待、杀害孩子们的人偏偏是女人。她们或是直接动手,或是做了帮凶,或是对别人的孩子动手,或者连自己的亲生骨肉也不放过……

连杀3名子女,她的理由是报复丈夫

广东韶关一名女子冯某婚后生了一儿两女,平静的生活持续到她和初恋男友旧情复燃。冯某想和丈夫离婚遭到拒绝,为了报复丈夫,让他痛苦一辈子,冯某萌生了带孩子们自杀的念头。她带着3个孩子离家出走,在外地结束了3个孩子的生命。

冯某的残忍让人生寒,她把熟睡的小女儿和儿子扔进水库,给大女儿喝下灭鼠药,待她昏迷后将她勒死。随后冯某自杀被人救起,3个孩子却死在了妈妈手里。最终冯某被法院判处死刑,并于2015年9月11日执行,不知道在监狱里的日子,她是否对自己的所为感到后悔。

分娩后杀子,她说:带孩子太累

一个年轻的孕妇,在家中突然临产生下孩子后,用剪刀扎头、手掐脖子、往地下摔都没能结束这个幼小的生命,她把还在哭的孩子直接扔到垃圾桶。

既然不想要,为何还要生?这恐怕是所有人都不解的疑问。在法庭上,这位妈妈给出的解释是,她已经有一个孩子,觉得带孩子太累不想生二胎,发现怀孕时胎儿已经6个多月了,婆婆希望再要一个孩子,她自己又负担不起引产费用,只能生下来。

还有一些未婚生子的姑娘,她们把刚出生的孩子遗弃在下水道,厕所里,垃圾桶,寒冷的马路边……离开妈妈的呵护,这些刚刚降生的小生命根本无法存活,幸运的被救起,不幸的刚还没能看清这个世界,便早早离世。

莫名其妙遭毒手,因为她们嫉妒了

女人生性爱嫉妒,如果不能用理智来约束,嫉妒将使人走向极端。中国法治客户端小编梳理发现,“嫉妒”也是向孩子下杀手的女人们的理由之一。

河北周曲2岁男童被邻居杀害,因为她嫉妒男童父母生活美满。

江苏如皋退休女老师杀死自己的学生,连学生刚刚出生几个月的婴儿也没放过,原因是自己离婚后一直单身,嫉妒对方有家有孩子。

自己的孩子因救人淹死了,她把被儿子救回的7岁男童推入深井,理由是:让你妈妈也尝尝失去儿子的滋味。

自已的孩子常年体弱多病,看到邻居5岁男孩子健康漂亮,心生嫉妒的她把对方骗到家中,残忍掐死。

大人的恩怨殃及孩子,她们逾越人伦底线

本来只是大人间的恩怨,有了矛盾纠纷,她们不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却报复在小小的孩子身上。前两天,吉林12岁男孩独自在家时,被一名女子袭击,对方用尖刀猛刺他的双眼、胸腹,导致小男孩几近失明,腹部贯穿伤。女子行凶动机暂时还不清楚,但有知情人称,这名女子与孩子父母有过节。

几年前,还发生过一起更为严重的“挖眼”事件,山西3岁男童被挖去双眼,就连人民日报都评论称:“手段之残忍逾越人伦底线”。更让人惊诧的是,行凶者不是外人,还是孩子的伯母。

除了挖眼,“她们”还给孩子身上扎针,山东聊城一名不满1岁的女婴体内藏12根缝衣针和注射针,这些都是孩子舅妈所为。

虽然没有直接动手,但她们做了帮凶

都是在妈妈偷情时哭闹,新乡2岁男童被母亲情夫打死,而洛阳2岁女童遭虐打昏迷,生命垂危。

这两起伤害事件中,妈妈们虽然没有动手,可她们却做了帮凶,婚外情结下的恶果,让孩子们成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行凶者必定会受到法律严惩,但母亲,或许只是接受道德审判,为了自己一时的快乐,断送孩子的性命,不知道后半辈子是否会一生良心难安。

伤害或许不是本意,但她们难辞其咎

孩子被关车中死亡的悲剧屡屡被报道,无论是欠缺常识,还是粗心大意,让孩子陷入危险境地的母亲难辞其咎。遗憾的是,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父母对孩子有监护的责任,但因疏忽失职而造成的伤害,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该如何处理。

如果说把孩子闷死在车内是母亲的无心之失,那么下面这个害死孩子的女人则让人难生同情之心。

湖南怀化一位母亲吸毒后神情恍惚,拿起菜刀朝床上熟睡的儿子连砍数刀,仅仅15个月大的孩子当场死亡。最终她因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作为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的人,母亲本应是他们的保护神,无论是亲生骨肉,还是别人的孩子,可她们,却向一个毫无反抗孩子下手。这是社会的悲哀,也是法律的缺失。

她们不懂法,漠视生命,把孩子当成私有物品,手段残忍,让人生寒。保护儿童,不能靠事故之后的道德谴责,要靠立法完善,靠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更多介入。

作者: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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