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返还扣押财产申请
申请人:北京--------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请求事项:
1、请求返还被扣押的车牌号为赣------CRV汽车一辆及相关购车合同、票据、汽车钥匙;
2、请求返还被扣人民币贰万叁仟叁佰元(¥23300.00)整。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涉嫌盗窃一案被---公安局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于2013年4月29日将申请人所有的一辆CRV汽车及汽车钥匙予以扣押,于同年4月30日将申请人所有的23300元人民币现金予以扣押。以上财产有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开具的《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为据。
2013年3月18日,申请人所涉盗窃案经---人民法院作出(2014)-法刑初字第07号判决。现申请人已刑满释放。因上述被扣财产申请人已向贵局提供了货物的合法来源证据及票据,再者所扣货物适用车型即将报废及部分零件因天气原因需特殊储存,再者申请人营业执照等换新版期限已到,申请人无法经营,债务无法偿还,面临倒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扣押物品、财产经查证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财产所有人。申请人被扣押的财物与本案无关,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财产得到有效利用与占有,请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依法返还申请人被扣押财物。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申请人: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