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法××初字第××号
原告:×××。
委托代理人:×××。
被告:×××。
委托代理人:×××。
原告与被告离婚纠纷(写明具体案由)一案,原告于××年××月××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1、……;2、……;3、……。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程序,于××年××月××日公开(不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案件相关情况
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为第×项、第×项,其他事项双方无争议(有争议部分的写法可参照第三项)。
一、结婚时间及生育子女情况: 。
二、是否有离婚协议: 。
三、是否存在法定离婚的情形: 。
原告主张及证据: 。
被告答辩意见及证据: 。
法院认定及理由: 。
四、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情况: 。
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和债权情况: 。
六、属于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情况: 。
七、属于夫妻共同所负债务情况: 。
八、影响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情况: 。
九、影响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情况: 。
十、婚姻中的过错及离婚损害赔偿情况: 。
十一、是否需要经济帮助等其他情况: 。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裁判理由与结果
本院认为,……(综合阐述裁判理由)。依照××(法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
二、……;
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或合议庭成员)×××
××年××月××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