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南宁与民生银行南宁分行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近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与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盈科南宁分所叶茂昌律师、黄志伟律师、蒋玉律师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签订后,盈科南宁分所委派的律师将会为民生银行南宁分行的日常业务提供法律咨询并出具法律意见,也及时提供最新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解读和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中国民生银行于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中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之后,广西的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作为中国民生银行第30家省级分行和首家少数民族地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南宁分行顺势而生,落户广西首府南宁琅东中央商务区。
民生银行南宁分行聘请盈科南宁分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既是对盈科律师法律服务能力的高度信任,也是对盈科律师专业服务水平的高度认可。
盈科律师事务所目前已在中国大陆拥有46家办公室,盈科全球法律服务体系已覆盖53个国家的113个国际城市,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是我们矢志不渝的目标。盈科律师事务所8000余名员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球商务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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